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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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0:02:33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23年我院将继续面向全省开展高职单招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工作,根据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阳光南路500号。

(四)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一)学院成立以**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高职单招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二)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招生录取小组:牵头进行高职单招宣传,负责高职单招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2.文化考试小组:负责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承担文化考试试卷的领取、运送、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以及阅卷、评分、汇总考试成绩等。

3.综合测试小组:负责各专业考生的面试和技能测试。包括题目设计、考核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考试成绩统计。

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报名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5.纪检监察小组:负责试卷安全、招生宣传及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督促建立和运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安全、有序、稳妥,学校纪检监察小组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以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和更改。

考生须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登录账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院网站(www.polus.edu.cn),确定个人信息,选择要报考的专业,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配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和修改志愿。

学院不收取单招报名考试费。

(三)资格审核

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身心状况适合在校学习。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一经发现学生所填写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则视为信息造假,我院可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4:00-17:00

(二)考试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阳光南路500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考生类别及综合测试办法

健康学院

护理、护理(涉外护理)

一类:中职阶段学习护理专业、中医护理专业的考生。

一类考生综合测试:(1)专业理论考试(30%):笔试,内容参照《2022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内容。(2)专业技能测试(70%):护理专业相关技能测试,理论+技能满分为200分。

二类: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非护理及中医护理专业的考生。

二类考生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应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职业倾向测试等方面的综合测试及面试,满分200分。

医学美容技术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考生。

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应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职业倾向测试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健康管理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中医养生保健

药学

康复治疗技术

体育与旅游学院

运动训练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考生。

以面试方式和技能测试(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方式对考生进行身体协调性、节奏感、职业倾向测试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社会体育

健身指导与管理

体育艺术表演

体育保健与康复

体育教育

国际标准舞

空中乘务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考生。

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职业倾向测试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旅游管理、旅游管理(涉外旅游)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人文与教育学院

商务英语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考生。

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职业倾向测试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应用日语

中文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现代文秘

学前教育

一类:中职阶段学习专业为学前教育类的考生。

一类考生综合测试:通过唱歌、跳舞、画画、讲故事等方式考查学生音准、动作协调、想象力、普通话水平、以及欣赏美表现美的能力,并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职业倾向测试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二类: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非学前教育类考生

二类考生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职业倾向测试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艺术与设计学院

人物形象设计、化妆品经营与管理


一类:中职阶段学习专业为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的考生。

一类考生综合测试:考查考生化妆基础技能,现场指定发型制作,满分200分。考生需要自带化妆、发型、发包及工具材料。

二类:普通高中各类考生、中职学校非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考生。

以面试和答题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试,着重考查考生艺术文化素养和职业倾向,满分200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一类:中职阶段学习专业为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的考生。

一类考生综合测试:下装制版及工艺制作,满分300分。考生需自带铅笔、直尺、比例尺等工具。

二类: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非服装类相关专业的考生。

以面试和答题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试,着重考查考生艺术文化素养和职业倾向,满分200分。

环境艺术设计


以面试和答题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试,着重考查考生艺术文化素养和职业倾向,满分200分。

园林工程技术

室内艺术设计

室内艺术设计(室内软装设计)

家具设计与制造

建筑设计

建筑室内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交互视觉设计)

软件技术(互联网游戏动漫开发)

游戏艺术设计

软件技术

软件技术(3D数字交互制作)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考生。

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职业倾向测试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创意与策划)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考生。

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职业倾向测试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制作)

摄影摄像技术

表演艺术

管理与数字经济学院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考生。

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职业倾向测试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工程造价

工商企业管理

大数据与会计

建设工程管理

连锁经营与管理

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八、录取

(一)划线

我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两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报考人数与计划数之间不平衡时,学校单招考试委员将研究决定是否进行计划调整。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4月1日-4月5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录取的考生中按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随后学院即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查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81077666

监督电话:028-84835619-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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