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高职单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保证
(一)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及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二)成立由执行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红铭
副组长:徐国龙、张永革
组员: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处、学工处、后勤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考试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确保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生考试安全有序实施。
(三)领导小组设立高职单招招生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
办公室主任:夏光辉
具体负责高职单招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为确保单招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根据工作职能下设六个工作组:
1.考务组:
组长:李嵩
组员:教务处相关考务工作人员
考务组负责考试试卷的命题、审核和保管,编排落实考场; 组织、安排、培训监考教师;组织考试、阅卷、统分及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
2.信息录取组
组长:沈万红
组员:招就处工作人员
录取组负责信息咨询、现场确认、准考证打印发放、以及单招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3.保卫组
组长:武正玺
组员:保卫处工作人员
保卫组负责试卷传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安全;向本地公安部门报备并请求安排警力协助维持秩序;负责处理本次考试组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4.后勤服务组
组长:谢文平
组员: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医务室、食堂工作人员
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校园的卫生保洁工作;考试期间食堂餐饮保障;考试期间医务室值班人员的安排;
5.监察组
组长:熊丽克
组员:校纪委工作人员
监察组主要负责本次考试组织过程中的规范、检查、监督工作,保证本次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负责处理考生的信访事宜。
三、招生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取得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3月7日9:00--3月9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 ,签订《江西省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诚信报考承若书》,选报院校及专业,每位考生限报1所学校,可选报1至 5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
五、资格审核:
(一) 现场确认时间: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3月17日前到校现场或网上确认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等。
(二)现场确认地址: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A1栋负一楼招生就业大厅。
六、单独招生计划、专业及学费标准:
(一)计划:总计划350名,按专业计划数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序号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学费/年 |
1 | 区块链应用技术 | 50 | 16000 |
2 | 软件技术 | 50 | 16500 |
3 | 跨境电子商务 | 45 | 16500 |
4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50 | 16500 |
5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50 | 14800 |
6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0 | 14800 |
7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10 | 13800 |
8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渗透测试) | 45 | 16500 |
合计 | 350 |
七、考试:
高职单招工作遵循院校自主录取,省考试院监督的原则,以选拔适合高职教育特色,适合高职专业培养的考生为改革目标,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考试两部分,总分满分为4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并卷200分,职业技能测试考试科目为;计算机基础250分。
(一)考试时间:3月18日(星期六)上午
(二)考试地点:D11教学楼
(三)考试形式:学校统一命题,线下闭卷笔试
八、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如有缺额可录取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看职业技能测试、数学、语文单科成绩,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二)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具体 见《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 委字〔2019〕25 号)。
(三)录取安排
1.4月5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 进行公示。
2.4月10日-11日学校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15日前,考生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寄发本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新生入校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对高考体检或新生入学复检结论涉及限报的单招考生可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