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代码:省标1273(国标12686)
学校全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校址:江苏省苏州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学校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含艺术类)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须有4门及以上达到合格,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还须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三、第一轮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3日至25日17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志愿填报
考生可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7:00。
3.资格审核
3月28日前,我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四、第二轮报名与资格审核
根据我校第一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第二轮招生录取。
4月18日前,考生可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于4月20日9:00至15:00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第二轮网上报名。我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考生信息,于4月21日前完成对考生所填报信息的审核工作。
五、考试安排
1.省合格性考试
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
2.校测
(1)凡报名我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校测。
(2)校测重点考查学生语文、数学和职业适应性,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语文和数学知识测试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为100分,总分200分。
(3)校测时间:2023年4月2日(周日)9:00-11:00,请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关注苏工院招生办官网http://zs.siit.edu.cn/,我校将及时发布校测相关要求。
(4)校测方式:采用线下闭卷笔试的考试方式,考生可以提前2天查询考场安排等信息。考试当天,考生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全程不得提前交卷。
(5)校测费用:校测费60元/生(苏价费【2007】423号),费用由考生在考前按照学校规定缴纳。
六、录取成绩构成与录取规则
(一)录取成绩构成
由考生的素质评价成绩和校测成绩构成。
1. 素质评价成绩
是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荣誉、实践成绩,共200分。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计分方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每合格一门计15分,不合格计5分。总分为150分。
(2)荣誉、实践成绩计分方法:由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的36项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中荣誉奖项级别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基准奖励分分别为35分、25分、15分、5分;按奖项等级分为参与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一等奖,每项逐级递增5分;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干等奖项按参考各级一等奖计分标准;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参考市级一等奖标准;乐器、书法等特长十级及以上参考市级二等奖标准,八到九级参考市级三等奖标准,八级以下不计分。同类奖项取所获最高荣誉计分,总分不超过50分,其他特长及奖项招生办审核后酌情加分。
2. 校测成绩构成
语文和数学知识测试部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100分,总分200分。
3. 政策性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含**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以江苏省考试院公示信息为准)
(二)录取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素质评价成绩和校测成绩的总分择优录取,同分则按校测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知识测试成绩、高中学生素质评价成绩(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体质健康测试平均成绩,学科、艺术、科技、其他特长等综合评价),再同分则遵循志愿专业顺序录取。
校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校测作弊者不予录取。
七、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苏价费(2014)136号)
住宿费:1200元/学年;
代办费:800元/学年(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八、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进度安排 | 责任部门 |
3月10日前 | 制定并公布学校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 招生办公室 |
3月23日-25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 招生办公室 |
3月31日-4月1日 | 开放考生考试信息查询 | 招生办公室 |
4月2日 | 校测、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认定 | 招生办公室、教务处 |
4月6日-10日 | 考生成绩公布 | 招生办公室 |
4月14日 | 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招生办公室 |
4月20日 | 开始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 招生办公室 |
4月26日前 | 完成拟录取数据的上报审核和备案工作 | 招生办公室、教务处 |
4月底前 | 公布录取结果 | 招生办公室 |
九、工作要求
1.通过高职提前招生,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高职提前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录取规范有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高职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九、相关事项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改革试点。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参加高职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任何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十一、资助政策
我校拥有完善的学生资助育人体系,每年按时发放各类国家奖助学金,对缴费有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每年为特困生进行学费减免,此外通过特困补助、特困生路费补助、餐饮补助等形式提供生活补助,每月发放勤工助学学生津贴,推行学校奖助学金以及企业奖助学金制度。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 0512-66550867 66551750
传真:0512-66550870
监督电话:0512-66585824
招生咨询QQ群:340102649
微信公众号:wxszgzy
地址:苏州市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5104
(最终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