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面向中职生招生的专业对中职毕业生所学专业无对口要求。
沈阳校区: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阜新校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电子商务只面向普通高中生招生,其它专业不限。
所有招生专业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学校按照普通高考或中职对口升学考试体检结果作为录取依据,学前教育专业限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令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报名办法
1、报名
(1)网上报名:登陆我校官网http://www.lnnc.edu.cn进入2023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0日-2023年4月6日早8:00时,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早8:00时。
2、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3、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通过我校官网单招报名系统注册、填报志愿、资格审查合格、缴费120元报名费后即为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学校安排考场后可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我校予以退费,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4、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我校2023年单招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资审结果,通过资审的考生4月12日-4月14日登录单招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