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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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15:38:45

学校全称: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305    河南省招生代码:6300

一、学校概况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享有“中国厨师之乡”美誉的河南省长垣市。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三、专业收费

根据《长垣市价格服务中心关于同意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备案的函》文件规定,我校新招录的高职生自2023年秋季开始按照新收费标准规定执行。

1、学费:烹饪工艺与营养、西式烹饪工艺、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中西面点工艺、营养配餐、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梯工程技术专业7800元/年/生;

2、住宿费:1400元/年·生(6人间宿舍,有空调及独立卫生间等)。

四、志愿填报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https://pzwb.haeea.cn) 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 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五、体检要求

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

六、考试安排

我校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切实保障广大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 》(教学〔 2016〕85 号)的规定自主组织命题、考试。我校单招考试定于2023年4月9日在新校区 (新校区地址:河南省长垣市蒲东区华豫大道与山海大道交叉口) 内举行。

(一)中职生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考试 (笔试) 和职业技能测试 (操作考试) ,总分300 分。

1、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文化素质考试试卷由语文、数学、英语组成,主要测试学生的基础语言知识、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能力,满分15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35分、英语35分)。考试时间:4月9日08:30—10:30。考试形式为笔试。

2、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主要测试学生以报考的专业组相关基础知识与技能为基础,结合高职教育的要求及和中职相关课程标准,以应用型和能力型题目为主,侧重考查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素质、报考的专业类基础知识与技能等,满分150分。考试时间:4月9日11:00—12:00(根据专业报考人数,考试结束时间适当顺延)。考试形式为操作考试。

(二)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高中生

考试科目为: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满分150分。

1、文化素质考试原则上采用省教育考试院向我校提供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等3门科目成绩,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级进行量化(A等50分、B等40分、C等30分、D等20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1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自然科学素质、信息技术素质、人文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素质等专业素养、科学素养、职业潜力和职业倾向,满分150分。考试时间:4月9日11:00—12:00。考试形式为笔试。

(三)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高中生及社会考生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考试(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总分300分。

1、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高中生及社会考生务必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试卷由语文、数学、英语组成,主要测试学生的基础语言知识、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能力,满分15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35分、英语35分)。考试时间:4月9日08:30—10:30。考试形式为笔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自然科学素质、信息技术素质、人文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素质等专业素养、科学素养、职业潜力和职业倾向,满分150分。考试时间:4月9日11:00— 12:00。考试形式为笔试。

(四)退役士兵考生

考试科目为: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满分150分。

1、免文化素质考试,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高中生及社会考生”平均分计算。

2、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自然科学素质、信息技术素质、人文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素质等专业素养、科学素养、职业潜力和职业倾向,满分150分。考试时间:4月9日11:00— 12:00。考试形式为笔试。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培养要求,退役士兵须进行免文化素质考试资格申请。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的退役士兵考生需在高考(或对口)报名平台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并经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符合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务必于2023年3月 22日09 :00--3月24日18 :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 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3)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符合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单信息提供给我校,我校按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4、凡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退役士兵务必将考生档案等材料转至我校,务必全日制在我校正常就读,完成规定学业。

七、录取政策

(一)我校按照考生文化知识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总和,根据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总数不超单招计划总数。

(二)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将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二、三、四、五等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则默认同意调剂,按规定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考生仅填报一个专业且未录取则按退档处理。生源不足的专业剩余计划,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使用。

(三)若出现多人分数并列超计划无法全部录取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依据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仍同,则报经校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参照本章程“照顾政策”部分执行。

3、中职生依据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同,则报经校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参照本章程“照顾政策”部分执行。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五)拟录取名单经审批通过后,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号) 要求,将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寄送考生本人。

(六)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办法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 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毕业生。

2、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3月22日 09 :00--3月24日18:00时间内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 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考生务必于2023年3月22日09 :00--3月24日18 :00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

3、生源学校确认考生获奖情况后,将上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023年3月28日--3月30日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4、备案通过后,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九、照顾政策

(一)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具体加分项目执行。由考生本人在2023年3月22日 09 :00--3月24日18:00时间内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校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照顾。

(二)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由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在2023年3月22日 09 :00--3月24日18:00时间内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校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照顾。

十、工作机制

(一)成立校招生委员会,加强对单招工作的领导,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单招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3-8886377。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招考试。对违规、违纪骗取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要坚决清退,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三)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特此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招生中介机构招生,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五)单招是国家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通过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新生待遇完全相同。通过单招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奖助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人均每年3300元。

3、学校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勤工助学部,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录我校官网 (http://www.cyprxy.edu.cn) 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十三、相关待遇

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我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我校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我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校名为: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我校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帮助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办学地址:河南长垣科教园区

新校区地址:河南省长垣市蒲东区华豫大道与山海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邮编:453400

电话:0373—8872228

网址:http://www.cyprxy.edu.cn

十五、本方案由校招生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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