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 学
(一)考试目标
数学部分考试测试考生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方法,考查考生的数学基本运算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结合高等院校专业培养需要,为高校选拔合格的学生。
(二)能力要求
按照认知要求从低到高分为如下两个层次:
1.理解知识的概念;
2.掌握知识的规律(定理、法则等)和运用。
(一)考试范围
参照国家或湖北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试行)》和《普通高中学校数学教学大纲(试行)》,结合考生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集合
(1)理解集合,元素,空集,常用数集,交集,并集的概念。
(2)掌握集合与元素的关系,集合与集合的关系,集合的列举法,子集、真子集和集合相等这些集合间的关系,集合的交和并运算。
2.不等式
(1)理解区间的概念。
(2)掌握一元一次不等式,一元二次不等式和绝对值不等式的求解。
3.函数
(1)理解函数的概念,掌握函数奇偶性的判定。
(2)掌握函数的解析表示法,函数概念中两要素的运用,实数指数幂的运算法则,运用函数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3)掌握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运算法则。
4.三角函数
(1)理解任意角,任意角的正弦、余弦和正切函数的概念。
(2)掌握弧度制与角度制的换算,特殊角的三角函数值,同角三角函数间的基本关系式,已知三角函数值、求指定范围内的角。
5.直线
(1)理解直线的倾斜角、斜率、直线的点斜式和一般式方程的概念,掌握直线的截距概念。
(2)掌握过两已知点的直线的斜率公式、两点间的距离公式、中点公式,会判断直线在直角坐标系中的位置,会求直线方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