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17日至3月23日,对拟录取情况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00)电话反馈,招生就业处:0731-84074167,监察审计处:0731-84074153。
请拟录取学生3月23日17:00前,进行录退确认(通过我院招生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单招确认书,此环节只能在电脑端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单招确认书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操作流程详见招生服务管理平台通知。
我院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不收取拟录费用,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高考录取结束后一同寄发,预计8月下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