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 2号)文件精神以及《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规定,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各类别、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1),并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重要事项:
1.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4月2日,共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13)8283589;举报网址: www.svchr.edu.cn/list.aspx?CId=335。
2.公示期间,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见附件2)和考生身份证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515487567@qq.com)办理放弃录取手续,发送邮件后请务必来电【(0813)8283555】确认学院是否收到资料。逾期不再接收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后的名额不再进行补录。
3.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4.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一学期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入同类型招生专业学习,体育类专业学生只能在体育类专业间互转。
5.学院高职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对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考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处理。
7.咨询电话:(0813)8283555、8283666、8283663
8.纪检监察电话:(0813)8283589
9.学院网址:http://www.svchr.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