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一、录取规则
1.总分超过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予以录取。
二、拟录取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17:00-4月5日17:00
三、拟录取结果公示地址:https://zsx.cdgmxy.edu.cn/html/zsxxw/zsxxw_tzgg/index.html
四、拟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方式一:在我校拟录取结果公示处查询
方式二:进入官网进行录取查询,网址:https://zsx.cdgmxy.edu.cn/。
第一步:进入官网后点击招生就业下的招生信息网。
第二步:点击红色框内录取查询选项。
第三步:按提示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另邮寄号会在录取通知书寄出后上传,后续及时关注。
方式三:进入官网首页,点击“2023年单招志愿填报入口”按钮,登录专业志愿填报网站查询成绩。
五、退档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2日12:00前将《2023年放弃单招拟录取申请书》、身份证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5678880@qq.com)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与相关老师联系(028-61835168),逾期不再办理。
点击 附件《2023年放弃单招拟录取申请书》下载!
注意!!!
1.如有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2.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放弃录取考生请务必慎重考虑。
3.4月5日公示结束我们将名单上报考试院,录取考生将作为我校正式录取考生,不能再参加6月高考。
4.退档期间,考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最终录取结果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