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春季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注:1.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2.住宿费按汕头市物价部门核准收取:校本部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过渡校区住宿费:900-1200元/生·学年(4人间1200元/生·学年,6人间900元/生·学年);3.如果学校新建宿舍2024年8月未能交付使用,在过渡校区就读的部分专业学生返回校本部就读时间适当顺延;4.教材费按实际订购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