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公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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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15:57:39

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结果查询及公示说明如下:

一、查询方式

1.查询入口:登录

http://qdgcxydz.fudischool.com/zs_danzhao/checkadmission,并按照提示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2.查询结果说明:拟录取的考生会显示录取信息且录取专业栏中有录取专业名称。未被录取的考生显示“你未被录取”。

二、公示时间

1.公示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5日16:00

2.如对本人拟录取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反映。问题反馈电话:0532-58266660/58266661(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公示期后,学院将于4月6日前将录取结果报送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三、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考生成绩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除外)根据考生成绩分专业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2.各专业(退役军人类除外)以计划数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考生。

3.退役军人考生录取以计划数为基准,分专业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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