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经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原则和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无学业成绩考生拟录取原则:总分大于等于161分(161分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大于等于90分);有学业成绩考生拟录取原则:总分大于等于188分(188分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大于等于98分);退役士兵考生拟录取原则:免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大于等于91分。有疑问考生请于4月24日12:00前向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379-63963507,63508389。
特别提醒:因全省高招体检工作未结束,省教育考试院暂时无法提供体检结果,本次被拟录取考生,后期如发现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者没体检、涉考违规违纪处理、不同意调剂等一切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况,将会被取消录取资格。微信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查询个人成绩及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