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分别符合高职对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相应类别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二)综合评价招生
完成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取得相关科目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经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考试的学生。
2.具有高等教育学籍的高校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专业与计划
三、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与计划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0日8:00至3月17日17:30。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23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准确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
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考生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办公楼一楼107室提交报名材料,填写《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接受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报名点对报名材料的核查,核查报名材料齐全,领取报考卡,并现场采集本人身份证信息及拍摄电子照片。使用报考卡号和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
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完整、真实的报名材料,填写《2023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3.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1)考生网上报名确认后,须在2023年3月20日17:30前,自行上网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精神,考生需按每科38元交纳高职对口单招文化课考试费,共计114元。考生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财务处缴纳体检费60元。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四辅人员,经招生院校确定免文化课考试资格后,无需缴纳文化课考试费用。
(3)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以及报名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无需缴纳文化课考试费用。
(4)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减免考试费。
①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考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考生;
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考生;
③孤儿、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④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⑤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
⑥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⑦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考生。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考生,须填写《2023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附件10),在报名结束前,将该表与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报送招生院校。报名结束后,招生院校将审核确认减免缴费的考生名单及相关申请表报省考试局核实备案。
4.5月5日至7日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省中职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原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承诺书。
2.本省高中、中职往届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承诺书。
3.本省户籍的省外高中往届毕业生、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网上可查询学历的可自行打印并提供查询网址)。(见附件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毕业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原件(中职应届生),诚信承诺书。
4.退役军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退役证原件(复印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省外学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诚信承诺书。
5.下岗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承诺书。还需提交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内页应有失业登记记录。
6.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承诺书。还需提交农村区域户籍(或证明,见附件3)、务工劳动合同或从业证明(非农产业,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
7.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承诺书。还需提交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8.综合评价招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承诺书。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
9.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
10.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还需提交: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通过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可晋升但还未晋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提供获奖证书和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的有关证明材料;获得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提供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在报名现场提交,经报名点审核后,原件由考生带回,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所有考生还需提交报名表纸质版材料)
(三)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要充分了解拟报考的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审慎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采集身份证信息、绑定招生院校的报考卡后,不予更改报考院校。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3.考生在填报高职分类招生类别时,要根据本人实际和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选择填报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或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的相应院校和专业。
4.考生仅可选报1所院校的2个相近专业。凭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5.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应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考生所填写的毕业学校等信息必须使用规范名称,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近照等重要信息。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所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填写和缴费等事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7.考生因参加2023年年全国普通高考、省外高职对口单招等各类招生考试报名,造成重复报名或录取,无法通过录取数据审核并不能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
高职对口单招考试采取“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课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课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
语文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两科选考科目采取合场、合卷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为90分钟。
综合评价招生由院校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成绩,结合院校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考核结果,满分200分。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四辅群体,免予文化课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部分内容。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具体由招生院校结合专业培养需要,自主命题、自主组织实施考核,满分200分。
3.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折合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400分。
4.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对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表
5.统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6日(星期六)上午08:30至17:30。
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要求:体检考生须空腹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