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 (豫教学[2023]53 号)文件精神,依据我院 2023 年单独招生章程,现将拟录取情况公示如下.
一、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 2023 年单独招生章程,学院分类别划定了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有会考成绩考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390 分,无会考成绩考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60 分,退役士兵单列计划考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233.5分。在录取过程中学院严格执行单独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