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50号)精神,为确保2023年此项强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在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和省招考办的科学指导下,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信息公开化”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和录取等重要工作环节,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和实践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为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及其职责
学校**书记、校长任组长,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工作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领导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方案,领导、组织各工作小组按方案要求,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实施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负责考试传染病防控工作,负责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及仲裁工作。
(二)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5 个工作小组
1、宣传、综合服务组
职 责:负责车辆使用和管理,新闻媒体采访宣传,组织在校师生志愿者队伍为考生和家长服务,校园文化宣传等。
2、命题考务阅卷组
职 责: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制订考试大纲、选聘命题教师、入闱命题及试卷印刷、分装、保密、取送;制订考试规则、考场安排、监控调试、选派监考教师、处理违纪考生;选派评卷教师、组织教师评卷、公布成绩;按省高考查分规则公布查询电话,复查疑义考生的试卷,向考生反馈、答疑等。
3、纪检监察与责任追究组
职 责:负责资格审查、命题、考试、评卷、核分、录取等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督促检查,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等。
4、安全保卫、传染病防控组
职 责:考试期间的校园其它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校园环境卫生,考试期间校园水电安全与保障,医疗应急处理等。
5、资格审查、录取组
职 责: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和录取工作等。
三、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类考生,可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院将以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与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报名体检结果为依据,不再进行单独体检。
四、招生计划
2023年单独招生共设专业29个。
单独招生计划 学制:3年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科类招生对象学费备注1430108供用电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2440301建筑工程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3440501工程造价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4440701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5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6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7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8460303智能控制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9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0520201护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1520201护理(口腔护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2520202助产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3520504口腔医学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4520601康复治疗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5530302大数据与会计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16530503关务与外贸服务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17530701电子商务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18530802现代物流管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19540101旅游管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20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2155010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6000 22570102K学前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23570103K小学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24570101K早期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25570104K小学语文教育(师范类)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26570106K小学英语教育(师范类)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4500师范类27570114K特殊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28570116K心理健康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29590301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住宿费标准以省、市物价局批复为准。根据教财【2006】2号文件,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五、报名、资格审核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在网上注册、填报志愿。
2.报名时间:
3月10日(9:00)- 4月18日(20:00)
3.报名网址:http://www.ykvtc.edu.cn/
(二)资格审核
考生可按照规定流程在网上注册报名、填报志愿,我院会对报考单独招生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缴纳报名费,参加考试。
(三)缴纳报考费
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可登陆我院报名系统通过在线付款方式交纳报考费,交费标准为120元。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登陆我院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命题与考试
(一)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50号),学校自主命题。
(二)考试
1.考试形式
(1)普通高考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职业适应性。
(2)中职类考生:文化课+职业技能。
2. 考试科目及分值
(1)普通高考考生(含中职)。
满分 400 分。文化课考试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适应性考试(100分),考核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2)中职类考生。
满分 400 分。文化课考试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技能考试(100分 ),考核专业素质及创新能力。
3.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4月22日9:00-11:30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
七、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公开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录取前我院将按照计划人数120%提档为依据,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于学校官网上公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有录取资格。
(一)总成绩构成
普通高考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0分+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100分,满分400分。
中职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100分,满分400分。
(二)录取原则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
普通高考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中职类考生按照职业技能、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八、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与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与审核。
2.学院官网公布录取提档分数线,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成绩存在异议,可在公布成绩之后24小时内,到学校进行成绩复核,学院教务处会在纪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查分复核工作,并与招生工作处确定最后的复核成绩。
成绩复核受理电话:0417-2211073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再参加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录取。
九、保障条件
(一)加强工作统筹管理
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5个工作小组相互协调,环环紧扣,认真执行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417- 2211073),如出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其严肃处理。
十、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
4月22日 单独招生 | 3月10日-4月18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打印准考证 |
4月22日 | 组织考试 | |
4月25日-4月26日 | 公布考试成绩、复核考试成绩 | |
4月27日 | 公布预录取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