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方案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健康、有序进行,科学、合理地选拔招收基本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的优秀毕业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原则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三、报考条件
(一)已完成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四、网上填报志愿
2/6(一)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完成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并正确选择报考类别,兼报志愿规定如下:
1.报考蒙授文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志愿。
2.报考蒙授理科的考生,可以兼报理科志愿。
3.报考蒙授艺术(文)、蒙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志愿。
4.报考蒙授艺术(理)、蒙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理科志愿。
5.报考艺术(文)、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志愿。
6.报考艺术(理)、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理科志愿。
(二)网上填报志愿定于3月2日-6日进行。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
(三)4月7日前公布剩余招生计划,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安排在4月7日-9日。如无剩余计划则不组织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工作。
五、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缴纳单招考试费、打印准考证
1.单招考试费200元/人。
2.网银交费:打开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网页http://www.hgzyxy.com.cn,选择“公共服务”下的“网上自助交费”,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姓名,进行单招考试费的交纳,请在2023年03月7日——2023年03月10日将单招考试费用足额交清。3.缴费后考生可打印准考证
3/6打开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网页http://www.nmypt.com/college/Index.asp,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打印。
4.考生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时间、地点、考试科目
1.考试方式: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面试将集中组织线上考试。2.机试时间:填报志愿考生将在2023年3月12——2023年3月13日期间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前将在学院网站公布。3.试题科目:文科考生:文化素质(包括语文、数学-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内容)理科考生:文化素质(包括语文、数学-理、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内容)高职对口考生:文化素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包括专业能力知识、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内容),中职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根据专业类别,分别出题考试,考生根据各专业类别所对应的试卷进行考试。面试:所有报考我院单招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
(三)成绩评定标准1.普通高中毕业生成绩评定标准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总成绩=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4/6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将集中组织线上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命题。分文理科进行命题考试,满分为30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分文理科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分文理科进行面试,满分为30分。2.中职学校毕业生成绩评定标准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总成绩=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面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将集中组织线上考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基础考试由我院按照《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进行命题考试,满分为300分。中职学校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中职学校毕业生进行面试,满分为30分。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根据考试情况,设定各报考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
(二)录取考生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5/6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学。
七、待遇通过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八、工作要求
(一)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严格规范组织高职单招的宣传、命题、组考、评卷、成绩公布、录取和接待考生来信来访等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规定,不做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三)不委托、雇用学校教师、在校大学生、其他相关人员等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
(四)不承诺不考试即可入学、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提前组织学生报到注册、降低录取标准等方式违规录取考生;不编造考试成绩、伪造考生答卷或考试记录等方式违规违法录取考生。
(五)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我院者,不得参与我院当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九、疫情防控学院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6/6(教学厅[2020]8号)要求,结合本地本校疫情防控实际,制定本校高职单招组考防疫工作方案。
十、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考试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本方案由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处负责解释。
纪检监督电话:0471-5260352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二0二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