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3 年普通高职 (专科) 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 、州、市教育考试机构 , 相关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 2023 〕1 号 ) 、《关于下达 2023 年普通高职 (专科) 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 (新教函〔 2023 〕130 号 ) ,现就做好我 区 2023 年普通高职 (专科) 单独招生 ( 以下简称“ 高职单招” ) 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职单招工作是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做好高职单招工作,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指导到位 、监督到位” 。要严格执行自 治区教育厅下达的 2023 年高职单招计划 。 由 自治区教育厅有关 部门统筹规划,高职单招院校组织实施,教育考试院进行考试录 取监督 , 确保我区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管理严格 , 规范有序。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 招生对象
符合 2023 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 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 报名及志愿填报
4 月 1 日 10 时至 6 日 12 时,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 方网站 ( www.xjzk.gov.cn , 下同 ) “ 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 平台” ,认真阅读“2023 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 并承诺 ,进 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 4 个专业, 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 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 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 ,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三) 注意事项
1.考生在填报志愿前 ,须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简章 , 了解院校 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报考美术与设计类 、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 2023 年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美术与 设计类专业考生要达到自治区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 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报考音乐类专业考生须达到自治区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方可填报高职单招相关 专业。
3.3 月 31 日前,各院校应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高 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规定 , 结合自身办学实际 , 研究制定 2023 年高职单招简章 (包括考试办法、单招专业 、单招计划数、 录取规则等) ,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和考试院审核备案 后 , 方可向社会公布。
4.4 月 7 日 10 时起,各院校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 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相关信息。
三、考试
高职单招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 。文化 素质成绩统 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 评价采用线上或线下面试等方式 , 由院校自主命题并自行组织。
(一) 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 时间
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 以面试为主,面试时间为 4 月 9 日至 12 日 ,具体面试时间以报考院校通知时间为准。
(二) 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 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 一使用自 治区普通 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 、数学 、英语 。每科满 分 100 分 , 共 3 科 , 总分 300 分。
2.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 1 ) 基本素质题 , 主要测试学生的 思想品德 、身体及心理素质 、 团队精神 、特长等; ( 2 ) 文化素 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 能力; ( 3 ) 职业倾向题 ,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 、专业认知、 职业潜质; ( 4 ) 方法能力题 , 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 、解决 问题 、创新思维的能力。
分值比例由院校自行加权比重 , 总分 300 分。
(三) 考试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试题标准要统一,评分标准要统一,合分标 准和流程要统一;面试专家要统一培训,在考前熟悉并掌握评分 标准,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相关要求,按照面试领导小组统一制定 的评分标准评分;所有工作人员在考试全程禁止携带手机,不得 擅离职守;每组面试专家不得少于 3 人,相互之间不得讨论打分 情况,须独立给分;涉考人员不得对工作场所、考生、考务材料、 工作证件 、考试用具等拍照或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 发布与考试工作有关的信息、图片 、言论;考生所有考试成绩数 据和记录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存放在保密室内,严防涂改或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发生 , 须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理。
四、录取
(一) 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 600 分,招生 院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 180 分 , 不得限制考生单科分数。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 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 、数学 、英语;理 工类: 数学 、语文 、英语。
单列类 (选考外语) 考生 ,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 (选考民族语文) 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院校。
(二) 录取规则
各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 取。是否录取考生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院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 并负责对报考本校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各招生 院校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院校执行招生 计划情况 , 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三) 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须在院校网站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 院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 新疆高职单独招 生考试服务平台” 。考生需于 4 月 22 日 10 时至 24 日 18 时 , 再 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 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 点击“录取信息确认” 按钮 ,选择是否同意录取 。未选择 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 为招生院校最终录取名单。
(四) 相关事项
2023 年高职单招 (含直升专) 确认录取的考生 , 不再参加 2023 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 。招生院校确认拟 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 , 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 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院校要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 按照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确 保考务工作平稳顺利实施;须认真研究制定考试方案及录取规则, 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分解到人,切实 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招生工作队伍建设,在考务组织 、 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 ,选派政治可靠、业务熟练、政策水平高、 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考试 的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工作。要进 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快速 、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 确保高职单招工作安全 、有序实施。
(二)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 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 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 。除需要公示的录取信息外,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考生信息。各院校要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安全和规范化管理, 加强对设备运行的检测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网络安全畅 通。录取期间 ,各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校园网的安全 , 要建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漏 洞,不断完善人防、技防相结合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招生 网站 、录取管理系统以及数据的绝对安全。
(三)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 一步 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 容和范围。各院校要通过平台及时向考生公开招生章程、录取规 则、专业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咨询、申诉的渠道, 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高职单招工作的满意 度。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 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十严禁”“30 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 等规定 , 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 平公正。对在高职单招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一经查实,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 令第 33 号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 育部令第 36 号 ) 等严肃处理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结束后 , 不再 办理退录、换录或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各招生 院校按要求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送本校高职单招工作总结。
附件: 1. 自治区 2023年普通高职 (专科) 单独招生院校名单
2. 自治区 2023 年普通高职 (专科) 单独招生工作时 间安排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