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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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5:46:08

济南职业学院单招考试录取办法

(一)单招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考核的总分数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手续: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三)已被本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济南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山东单招网提醒各位考生,2016年单招即将开始,多看单招资料、多做单招试题,一定能考上理想的单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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