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东门合马路18号
五、招生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基本原则: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按公平公开原则,遵循“分数优先”录取规则,即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院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
(二)学院录取工作将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及我省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实施。
(三)学院对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予以承认。
(四)体检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五)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收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理科专业3900元/学年,文科专业3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合肥市东门合马路18号,邮编:231603
(二)联系电话:
0551-67316958(15240019805)
0551-67316848(13085063186)
0551-67316808(13003006011)
0551-67316290(13085007511)
0551-67316888(13956931123)
(三)传真:0551-67316958
(四)网址、电子信箱:https://www.ahsdxy.edu.cn/;E-mail:ahsyzjb@126.com
(五)招生部门: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九、资助体系:
学院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特困生分类予以奖励和资助,不让任何一位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奖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院实行学生量化考核,并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美劳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二)助学金及特困补助: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贫困学生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学院每年从事业收入中再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资助学生。
(三)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时可凭有关证明向学院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四)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给予积极协助。
(五)勤工助学:学院持续开展勤工助学专项工作,积极为广大同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