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高校,是湖南省首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首批“2011计划”入选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湖南工程学院代码为11342,2023年计划招收11个专业,专业相关信息及考试科目见表1所示。
表1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序号 | 所属门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普通计划考试科目 |
1 | 工学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0 | 高等数学、电路理论、电力电子技术 |
2 | 工学 | 080503T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40 | 高等数学、电路理论、电力电子技术 |
3 | 工学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40 | 高等数学、机械制图、电气控制技术 |
4 | 工学 | 081601 | 纺织工程 | 2 | 高等数学、纺织导论、纺织材料学 |
5 | 工学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30 | 高等数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 |
6 | 工学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35 | 高等数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 |
7 | 工学 | 083001 | 生物工程 | 28 | 高等数学、无机化学、基础生物学 |
8 | 工学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 | 高等数学、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原理与应用 |
9 | 工学 | 120105 | 工程管理 | 35 | 高等数学、建筑材料、工程经济学 |
10 | 工学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35 | 高等数学、建筑材料、通风空调工程 |
11 | 艺术学 | 130504 | 产品设计 | 35 | 大学英语、速写、产品效果图 |
说明: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46个和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7个。 |
二、我校免试推荐录取范围(符合其中之一)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湖南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及在外省高职(专科)就读(或毕业后)具有湖南省户籍且在湖南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遵纪守法,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二)竞赛获奖学生。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2023年3月底)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
注:免试生计划单列。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具体科目见表1。所有文化课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时间。免试生心理素质测评和职业适应性面试:2023年4月1日(含)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试)。
普通考生文化课考试:2023年4月22日~4月23日。
免试生面试和普通考生考试的具体时间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发布。
(三)考试地点。湖南工程学院主校区(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四)考试组织。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专升本办公室组织编排考场及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统分等组考工作。
四、录取规则
(一)免试生录取。免试生的录取工作在普通招考前完成。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分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录取总原则为:根据免试生的实际报考人数,分竞赛获奖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两类进行录取。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考试。
(二)普通考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6月初进行。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提高生源质量,我校各专业确定录取合格线,考生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将不予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本专业考生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
(四)公示。录取结束后,我校及时将拟录取数据(含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毕业资格审核。6月底前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我校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籍学历管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我校将与高职(专科)高校要加强工作衔接,共同做好专升本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一)高职(专科)毕业。各高职(专科)高校整理好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我校,按有关规定给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学信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本科学籍学历管理。我校9月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由我校对录取资格及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注册本科学籍。
(三)在校学习及毕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六、收费标准
(一)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我校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发布。
(二)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及其他费用。
七、入校复查
专升本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和专业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经核实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防暗箱操作,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31-58688908)。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58683530
学校主页:http://www.hnie.edu.cn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邮政编码:411104)
本简章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简章由湖南工程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