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单招(高职招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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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10:44:14

福州大学阳关学院多年来实施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阳光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统一。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5〕6号)精神执行。

1、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进档考生志愿和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中职生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并且合格。

3、业不限男女比例。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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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高职招考模拟试题(语数外,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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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高职招生中职生专业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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