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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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16:33:05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

1、58个贫困县区:

按照考生单招的成绩,分县区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两个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58个贫困县区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省内计划:

根据单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三)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办审核备案,通过审核的考生由甘肃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四)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2015年度普通高考。

(五)录取结果可从学院招生信息网《高考录取查询》上查询。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八)单招的考生身体状况要求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并按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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