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招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3、按照总成绩,分类、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总分相同,1)普通考生,按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以顺序录取;2)中职、艺体特长考生,按技能测试成绩、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以顺序录取。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分类录取比例不超过80%。
5、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