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招录取原则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航空服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每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0.5(C字表),年龄不超过20周岁,无纹身,无色觉异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病,女生身高163cm—172cm,男生身高172cm—182cm;《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应用化工技术》和《化学制药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的考生。
3.录取原则:按招生类别、普高及中职分别划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注: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我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及我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
4. 专业录取办法: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自由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服从调配的其他专业志愿自由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5.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由我校考核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即可免试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