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奖励分(特长生考核总成绩=专业加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奖励分)。录取考生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科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
所有报考普通专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专业考生须取得全部7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信息技术不及格视作d级),否则不予录取。
3. 录取程序:
学院根据相关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度:
1.校长实名推荐制申请条件及简要流程

2.高中学校申请细则
2.1.申请中学为江苏省普通高中,推荐名额总量控制在总计划10%以内。
2.2 中学校长需以中学名义向我院提交《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2.3我院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或以往学生来校后表现情况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中学,将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2.4获得我院“校长推荐制”资质的中学校长,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推荐一名具备以下条件的优秀学生:
(1) 应届高中毕业生;
(2) 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有专业特长或技能突出,具备职业技能发展潜能;
(3) 遵守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强;
(4) 学业水平测试达到4c1合格以上;
(5) 若有多名特长或技能特别突出者,报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推荐最多两名考生。
2.5 获得我院“校长推荐制”资质的中学三年内无需重新申请,未申请成功的,可明年继续申请。
2.6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需向我院提供校长推荐生遴选实施细则备案,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中学推荐资质,所推荐学生一并取消资格。获得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3.考生申请细则
3.1 考生必须办理2015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我院网站进行自主单独招生网上报名。
3.2 考生向原高中校申请校长推荐生资格,通过原高中校遴选选拔且公示无异议。
3.3 考生持原高中校长亲笔签名、加盖高中公章的《推荐入学考生申请表》、推荐免笔试入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3月10-20日),审核通过后的校长推荐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取得校长推荐生资格。
3.4 校长推荐生按规定领取准考证,免除文化基础考试,直接参加我院综合素质考核。
3.5 校长推荐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优先满足校长推荐专业。
3.6 我院将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批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016年江苏对口单招即将来临,以上内容可作参考,请各位考生务必多看单招资料、多做单招考题,考上理想的单招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