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大学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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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5 16:31:0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考试招生 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学生成长 成才通道,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 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 号)文 件精神,经省教育厅批准,2023 年学校开展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确 保此项工作规范、公正和有序的开展,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学校 2023 年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是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 试院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 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综合素质高、具 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深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高 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接受纪委监察部门、 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 2023 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组长由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 生工作办公室,下设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组、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 安全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纪委监察组和后勤保障及疫情防控组九个工作 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招生对象 

已通过河南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以下简称 “普通高考”)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招生代码:6252 

 

 

专业名称

学  制

 

 

科类

普通高

考计划

退伍军

人计划

 

 

合计

 

学费(元/ 年.生)

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

作办学)

 

3

 

文理兼收

 

90

 

10

 

100

 

12000

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

作办学)

 

3

 

文理兼收

 

45

 

5

 

50

 

12000

电子商务 (中外合作办

学)

 

3

 

文理兼收

 

45

 

5

 

50

 

12000

合计



180

20

200


*住宿费标准暂定:750元/年.生, 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准考证打印

(一)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考生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 9 时至 3 月 24 日 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 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 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 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 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 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 4 月 6-7 日期间登录开封大学招生网,凭个人信息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进行,考试地点:开封大学(河南省 开封市东京大道)。

1、考核办法:考核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 总 分 540 分。

(一) 文化素质考试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等级折算为分 数,满分为 270 分。

考试成绩折算公式如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其中: 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等级 A、B、C、D 对应折率为 90 分、 75 分、 60 分、 50 分)。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 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 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各 90 分,满分合计为 270 分。

(二)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组 织能力、专业素养、科学素养、职业潜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职业倾 向等能力,满分 270 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 170 分,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

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办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 质考试,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退役士兵考生招生计划单 列,并单独录取。)

普通高考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三) 考试安排:

 

 

 

 

 

 

 

 

4 月 8 日

 

 

 

上午

 

8:30-10:00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参加对象:全体报考考生。

 

10:10-12:10

文化素质考试

参加对象: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

 

 

 

下午

 

 

 

14:00-17:00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参加对象:全体报考考生。

 七、 加分政策

加分需按照河南省现行高招加分政策执行,如有考生符合加分政策, 须 4 月 8 日 15:00 前,到学校招生咨询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 明材料,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凡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加分申请的 考生一律不予加分。

八、 录取规则

对普通高考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分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 考生录取成绩,采取“专业优先”的方式,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分的考生按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的折算成绩 进行依次排序录取。根据学校生源情况,可调整招生计划。

考生的考试成绩在学校招生网查询,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间内向学校申请复查成绩。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招生 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网公示 5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 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九、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 生相同待遇,不能转入其他类别专业。已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 得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未

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十、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要求。

十一、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 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 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 格。

十二、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和开封市物价主管部门审定后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 如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 学费为120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暂定:75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 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十三、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各级各类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 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同时,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 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具体如下:国家奖学金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国家助学金 A 类 4000 元, B 类 3300 元, C 类 2600 元、开封大学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为: 2000 元,1000 元,

800 元、上虞助学金 500 元。

十四、疫情防控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 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 措施要求进行。

十五、 开封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单 招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 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十六、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

学校 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 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 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十七、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3 月 22 日 9 时

至 3 月 24 日 18 时

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

网上志愿填报

 

4 月 6-7 日

 

登录开封大学招生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 月 8 日 15 点前

 

考生提出加分申请

 

4 月 8 日

 

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4 月 11 日

 

登录开封大学招生网查询考生成绩,接受成绩复 核申请。

 

 

4 月 14 日

 

登录开封大学招生网公示录取结果及相关通知

 

4 月 25 日前

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发放录取

通知书

9 月

入学报到

注: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通知,请考生实时关注学 校招生网站!

十八、严格管理,全程监督

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坚决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 程”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 求和“ 30 个不得” 招生禁令,严格落实上级部门文件的有关要求,加大 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单独招生工作的实施 由纪委监察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招生 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 追究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参加单独招生的工作人员,要自我约束,内部实施“招考分离”原则,接 受社会监督。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 格,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落实阳光招生政策。

十九、附则

开封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对以我校 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 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校区(开封市东京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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