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23年湖南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批(普通类)第一次投档分数线
下面是长春建筑学院2023年湖南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批(普通类)第一次投档分数线,具体分数线如下:
科类 | 院校代号 | 专业组编号 | 专业组名称 | 投档线 | 语数之和 | 语数最高 | 外语 | 首选科目 | 再选最高 | 再选次高 | 志愿序号 | 备注 |
普通类(首选历史) | 2239 | 101 | 第101组 | 431 | 136 | 90 | 67 | 65 | 86 | 77 | 21 | |
普通类(首选物理) | 2239 | 102 | 第102组 | 427 | 174 | 93 | 43 | 58 | 76 | 76 | 12 |
说明:
1.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按我省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数之和、语数最高、外语、首选科目、再选最高、再选次高、志愿序号”是投档最低分同分考生排序项。
2. 本省属高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预分计划在生源范围内,先按志愿投聚居区(州、县、乡、镇)考生(第一类、第二类资格的考生),聚居区生源不足时,再按志愿投全州(县、市)少数民族考生(第三类资格考生)。
3. 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本科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选考科目须符合院校专业组的选科要求。招生院校提出的外语语种、外语口试、单科成绩等投档要求,已在表格备注中分别做了注明。
4. 部属和外省属院校投档时,档案分中不含考生地方性项目加分。
5. 投档线为空的表示该院校专业组线上生源不足。
长春建筑学院介绍
长春建筑学院,其前身是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始建于2000年6月,2004年1月,被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长春建筑学院。 学校现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交通学院、城建学院、管理学院、公共艺术学院、电气信息学院、基础教学部8个教学单位。专任教师538人。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学校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社会需求,已向社会输送了近万名本科毕业生。 学[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