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招录取原则:
1、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在技能大赛获奖的中职毕业生,须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确认;在参加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后,可以作为保送生入学。
2、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录取专业由学院与考生双向选择确定。
3、 根据学院公布的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公示,经公示合格的办理录取手续。
4、 已经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及录取。
5、 未录取的技能高考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技能高考。
6、 录取时间按省招办通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