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招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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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6 10:57:38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招录取原则:

1、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在技能大赛获奖的中职毕业生,须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确认;在参加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后,可以作为保送生入学。

2、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录取专业由学院与考生双向选择确定。

3、  根据学院公布的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公示,经公示合格的办理录取手续。

4、  已经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及录取。

5、  未录取的技能高考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技能高考。

6、  录取时间按省招办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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