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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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0 14:37:08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积极推进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要求,2016年继续面向江苏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开展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择优选拔具有某方面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适合在高职相关专业学习的人才。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省内已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且满足下列条件:

报考类型

报考条件

文理类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不低于4c1合格

美术类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d级不超过三门

招收退役士兵的相关政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凡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含退役士兵),须于我校单招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选拔方法

我校单独招生根据不同招生对象采取两种选拔方法:

1、文理类:省文化联合测试/学校面试,学校自主择优录取

2、美术类:省美术专业统考+省文化联合测试 /学校面试,学校自主择优录取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数

学费

(元/生年)

其中退役士兵计划数

文理类

美术类

1

现代纺织技术

3

80

 

5300

90

2

纺织品设计

3

20

 

5300

3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3

30

 

5300

4

染整技术

3

25

 

5300

5

生物制药技术

3

30

 

5300

6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15

 

5300

7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30

 

5300

8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0

 

5300

9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0

 

5300

10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15

 

5300

11

新能源装备技术

3

15

 

5300

12

会计

3

45

 

4700

13

电子商务

3

35

 

4700

14

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商)

3

20

 

4700

15

国际贸易实务

(报关与货代)

3

20

 

4700

16

工商企业管理

3

35

 

4700

17

物流管理

3

25

 

4700

18

酒店管理

3

25

 

4700

19

老年服务与管理

(机构运营管理)

3

25

 

4700

20

工业设计

3

12

 

5300

21

环境艺术设计*

3

 

32

6800

22

建筑室内设计

3

12

 

5300

23

产品艺术设计*

3

 

40

6800

24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

 

11

6800

25

展示艺术设计*

3

 

11

6800

26

服装与服饰设计*

3

 

20

6800

27

人物形象设计*

3

 

20

6800

28

服装设计与工艺

3

40

 

5300

29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3

30

 

5300

30

通用航空器维修

3

15

 

5300

31

飞行器制造技术

3

15

 

5300

32

空中乘务

3

40

 

5300

33

民航运输

3

15

 

5300

34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30

 

5300

35

建筑工程技术

3

45

 

5300

36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35

 

5300

37

工程造价(中外合作)

3

40

 

10000

3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35

 

5300

合计

1068

934

134

 

90

备注:1、根据考生报考及测试情况,上表中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作适当调整。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确认。

凡报名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采用网上报名及确认的方式。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后点击单独招生报名图标,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资料并支付相关费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志愿。

2、报名时间:1月15日-20日。

3、志愿填报:考生报考我校时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且不得同时报考文理类和美术类专业。体育、艺术类考生(含兼报与不兼报文理类二种)可以选择报考我校文理类专业,其中美术类考生(含兼报与不兼报文理类二种)可以选择报考我校美术类或文理类专业。

五、考试安排

(一)全省文化联合测试

除符合我校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文科生和理科生测试科目相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考试时间:3月21日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未达到4c1合格要求的文理类和未达到d级不超过三门要求的美术类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我校单招、相关科目补测、全省文化联测,通过补测达到要求后再参加我校单招录取。

考试时间:3月19日、20日

(三)面试(含复试、专业面试,以下同)

1、面试对象:免全省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拟享受体艺类优录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专业面试。其他考生不需要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由我校成立面试工作组,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3、面试方式: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回答,当场打分和评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回答问题分+素质展示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回答问题分满分为120分,素质展示分满分为80分。按考生得分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其中:合格为120分及以上,不合格为119分及以下。

5、面试确认:需要面试的考生到我校进行面试确认,交纳相关费用,并参加面试。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

6、确认地点: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7、确认时间:4月16日—17日

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校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8、空中乘务专业面试的相关要求如下: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招风耳等缺陷。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

(2)品行端庄,心理素质好: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扎实的英语基础。

(3)身高、视力要求:

①女生身高在163-172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5-183cm之间。②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视c字表0.7以上。

六、录取规则

1、文理类考生总成绩=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优录奖励分;美术类考生总成绩=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优录奖励分;退役士兵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优录奖励分。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由相关科目等级折换为分数,即a=100分,b=85分,c=70分,d=40分。专业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2、录取控制线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测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分别按照文理类、美术类划定并进行录取。控制线上考生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倍。免全省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必须面试合格,其余考生(含退役士兵)必须取得全省文化联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成绩,美术类考生还需取得专业省统考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录取。

3、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报考理工科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数语外”顺序、报考管理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语数外”顺序,比较特征分进行排序后由高到低录取。

七、优录政策

(一)免文化联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无需参加省文化联测,经我校复核、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专业。

1、文理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低于1a3c1合格或4b1合格。

2、美术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低于1a3c或4b(技术科目合格视为c级)。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实践、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大赛(含省级选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上述第1、2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2a及以上的,报到入学后可享受相应奖学金:达到2a、未达到3a的,享受奖学金1000元整;达到3a、未达到4a的,享受奖学金2000元整;达到4a的,享受奖学金5000元整。

上述第3类考生:报到入学后享受奖学金2000元整。

(二)专项优录

1、文化联测语文、数学成绩都不低于b级者,录取前加30分计入总分。

2、文化联测英语成绩不低于b级,且所报考第一专业为国际贸易实务或电子商务者,优先录取并保证就读相应专业。

3、具有田径、球类(仅限篮、手、排、足、乒、羽)、跆拳道、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文化联测成绩不低于1c2d者,经我校复核、复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专业。符合此条件的考生需于4月1日前提交复试申请。

(三)优录奖励分

1、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加20分计入总分。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表彰或被大**(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计入总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计入总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加10分计入总分。

5、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艺术及表演等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校复核认定后,每项分别加10分计入总分。如有同一种类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

7、获得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经我校复试认定后,加5—20分计入总分。符合此条件的考生需于4月1日前提交复试申请。

上述第1、6类考生:需于4月1日前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公章。原件在新生报到时提交给我校复核。

八、关于退役士兵

1、退役士兵报考我校,应持有高级中学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且已办理2016年高考报名或补报名手续。

2、退役士兵必须参加全省文化联合测试且取得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录取。退役士兵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优录奖励分。

3、退役士兵录取时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九、日程安排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试日程安排

十、学历证书

我校单独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一、报名考试费标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全省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等报名考试费用,每门为15元。此外,需要参加面试的考生,到我校面试时需交纳面试费60元/生,体艺特长生复试需交复试费60元/项,面试、复试费用由我校现场收取。

十二、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十三、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我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我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申诉电话:0513-81050007

十四、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五、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 1588 111

0513-80560666、80560555、80560444  陆老师   高老师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cet.edu.cn

学校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邮编:22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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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被誉为“中国近代第一城”的江苏省南通市,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学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12年由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中国第一所纺织专门学校;1999年,独立升格为“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正式更名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据学校官网2014年9月信息显示,学校占地面积700多亩,建筑面积232299平方米。学校设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93个;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多名;设有纺染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服装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航空工程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和素质教学部;设置42个专业(方向);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2个、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历史沿革

学院的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了南通纺织染传习所,次年定名为南通私立纺织专门学校。这所中国最早独立设置的纺织高校,曾先后经历了南通大学纺织科、南通学院纺织科等历史时期,至1952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迁往上海组建华东纺织工学院,即以后的中国纺织大学、现今的东华大学。

南通学院纺织科迁往上海以后,为了延续南通的纺织教育事业,1957年,由张謇先生创办的原大生一厂、大生二厂、大生三厂等纺织企业联合在南通学院纺织科旧址创建“南通纺织企业纺织专科学校”;

1959年,该校更名为“南通纺织工业学校”,并隶属于江苏省纺织工业厅,这就是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

经过40多年的变迁与发展,1999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在南通纺织工业学校的坚实基础上宣告诞生。

学校于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取得了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的成绩;

2007年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2011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

2014年,更名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师资力量

据学校官网2014年9月信息显示,学院有专任教师38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约占33.76%,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约占62.1%;“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83.51%。45岁以下的青年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65.89 %,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2个、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此外,学院聘请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工程师、技术员、能工巧匠近300人作为兼职教师。

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染整技术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沈志平)

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2个):服装设计专业教学团队(朱建军)、现代纺织技术专业教学团队(仲岑然)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沈志平、仲岑然

江苏省“333”人才(4个):姜生、孙兵、蔡永东、徐琳

学院荣誉

学校先后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纺织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已成为江苏纺织服装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省内领先地位,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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