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开通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 8:30 —4月5日17:00。
二、2016年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入口
三、2016年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技能加分
1.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10分;
(2)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15分;
(3)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20分。
2.凡符合上述技能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4月4日至5日(每日8:30至17:00)期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加分申请,交予我院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1室),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方可享受加分。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四、2016年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1.身体条件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文、理科考生)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职类考生)、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2)我院可根据报考情况,调整招生计划人数。
(3)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待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4)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五、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封。学院始建于1929年3月,原名河南省建设厅水利工程学校,创办人为著名人士张钫,首任校长陈泮岭。1931年6月,升格为河南省立水利工程专科学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有教职工近千人,专任教师中,教授 、副教授占30%以上,硕士、博士占50%。在校全日制专科生16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近2000人。开设有18个系(部、院),专业73个,涵盖工、经、文 、管4个学科。学院拥有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各类重点专业14个。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在河南省高校中名列第一。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1400多亩,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职业氛围浓厚、教育设施先进、校园风景优美。开辟校内实验、实训场地255亩,拥有各类校内实验、实训场馆187个。学院联合81家水利企事业单位和13所水利高职院校,以中国水利职教协会和黄河水院为依托成立了中国水利职业教育集团,搭建了校企合作管理平台。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准确时间以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