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
报名点: 市 县(市、区) 考籍号:
姓名 | 性别 | 报考科目组 | ||||
户籍所在地 | 省 市 县(市、区) | |||||
身份证号 | 毕业学校 | |||||
转段院校 | 转段专业 | |||||
获奖(表彰) 时间 | 技能大赛或体育比赛 获奖项目 | 获奖等级 或名次 | ||||
申请奖励与照顾代码及类型 | (1-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职业技能大赛银牌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金牌、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2-*******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银牌、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全国体育比赛前6名与省级体育比赛前3名 (3-全国技能大赛优秀奖、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铜牌、省技能大赛三等奖 (4-省技能大赛优秀奖 (5-省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省“三创”优秀学生(干部) (6-烈士子女 (7-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8-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省籍或**户籍考生 (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
其他说明: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
县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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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级招生 考试机构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招生 考试机构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考生在填表前须仔细阅读填写说明。交表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
考生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填表要求
报考科目组:以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毕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填写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学校全称。
转段院校、转段专业:仅由参加转段升学的考生填写,其他考生不填写。
获奖(表彰)时间:填写省获奖(表彰)文件的落款时间,具体到年、月、日,有效获奖时间最早为2020年11月1日。
二、审核主管部门
1.世界技能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奖项获得者,省级“三创”优秀学生(干部),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由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2.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省籍考生由统战部门组织审核。
4.**户籍考生由台办审核。
三、审核流程
考生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自主完成市、县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将本表交报名点,并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各报名点核对考生基本信息、申请奖励照顾类型及证明材料无误后,将相关材料汇总上报至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本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系统,上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归还考生。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在线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联合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对考生资格再次确认。
四、其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完毕后,连同此表(仅填写基本信息)一并交报名点。
2.考生须认真填写申请表中各栏目,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规定单位审核的,一律无效。交表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表仅做信息采集使用,考生享受奖励与照顾资格须经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