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4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本专科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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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8 16:18:27

云南省 2024 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本专科招收普通中专 职业高中 技工学校毕业生办法

为做好云南省 2024 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本专科(以下简称 高职)招收普通中专 、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 、技工 学校毕 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招生工作 , 结合云南省实际 , 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对象及资格

( 一 )报名对象

报考 2024 年普通高校三校生招生(包括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 的所有考生。

( 二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可以申请在云南省报名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技工 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3.符合正常报考条件或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条件(详见云招考〔 2013〕6 号文件);

4. 身体状况符合有关要求。

(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3. 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 非云南户籍且无法提供云南省居住证的往届毕业生;

5. 在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 , 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

并违规参加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6.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 ,未成年人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8. 已在省外参加 2024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 一 )报名和确认时间

2023 年 11 月 5— 15  日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 二 )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或学籍所在学校设立的报名确认点。

( 三 )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 gk.ynzs.cn ,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缴费,并到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 , 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报名确认表各项信息 , 无误后签字确认 , 并对真实性负责 。  一经确认,考生报名信息不再更改 。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输入、 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 , 由考生本人负责 ; 未经确认 , 考生的报名无效。

2. 应届中职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和确认手续 ; 往届中职毕业生在户 籍所在地县 、市 、 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 和确认手续 。 以上考生报名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户 口 簿 、毕业证或学历证明 。报名确认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照相后 , 确认报名信息。

3.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 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 ,在州 、市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和确认手续 , 由州 、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4. 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及其他未尽事项按照《云南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云南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执行。

( 四 )职业技能专业类别

1. 专业类别设置

20 个专业类别: 01 农林类 ,02 电工技术类 ,03 经济管理  类,04 机械类,05 建筑工程类,06 计算机信息类,08 旅游类,09 艺术类 , 10 外语类 , 12 烹饪类 , 13 生物化学类 , 14 国土资源类 , 15 体育类 , 17 教育类 ,32 交通运输类 ,35 医学类 ,36护理类 ,37 药学类 ,38 铁道运输类 ,39 水利水电类。

2. 专业类别选报

考生在报名时 , 根据自身所学专业或特长选择 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且只能报考一个专业类别。

职业技能考核按类别进行 ,各类别不能兼报。

三、艺术、体育类报考

艺术 、体育类文化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5- 15  日 , 专业统考时间 、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参照高考艺术 、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要求执行。

四、报名资格审查

( 一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真实填写考生信息 , 在考生报名 和资格审查中 , 如有往届生以应届生身份报名 、弄虚作假 , 伪 造证件 、资格造假等方式骗取报名资格 、照顾加分 、专项计划 报考资格 、随迁报考资格或有其他违反报名规定行为的 , 一经 查实 , 立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 ,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 冒名替 考 、组织作弊或有其他涉嫌犯罪情形的 , 严格按照《**人民 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 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二)外省户籍迁入云南省、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云南省

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后在云南省参加高 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随迁审核。

(三) 非云南户籍应 、往届毕业生 , 只能报考省内高职专 科院校 。对不愿意按云南省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办理报名手 续的考生 , 各地必须履行职责及时告知学生按照户籍所在地要求回原籍报考。

(四)2024 年三校生报名资格审核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23〕 1 号) 的有 关规定及本文件规定办理。若教育部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 ,将对调整所涉及的有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五)各州 、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督导各县 、市 、 区招生 考试机构按时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 并开展重点复查工作 , 复查 比例不低于 10% 。报名结束后 , 省招生考试院将对重点考生的资格进行抽查。

五、报名注意事项

( 一 )考生录入的报名信息内容应真实 、准确 。 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造成的后果 , 由考生本人负责。

( 二 )应 、往届普通中专 、职业高中 、技工 学校毕业生参 加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的 , 应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 并在报名 时选择“ 普高 ”业务类别 。否则 , 造成考生无法填报志愿 、无法参与录取的 , 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 准考证号按县 、市 、 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顺序由计 算机编排 , 考试时的考场号 、座位号由省招生考试院根据报考 类别的考试科目进行统 一编排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 院编排的考场座位号进行考试 。准考证号码为 9 位 , 第 1 至 4 位为县、市、 区代码 ,第 5 位为“9 ”表示三校生代码 , 第 6 至

9 位为顺序号,如盘龙区 1 号考生的准考证号码为:010390001。

(四) 考生报考专业类别参照类别设置 , 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 ,按要求准确填报。

(五) 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了解其中各项要求并签字 ,保证诚信考试。

(六) 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户 口簿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 中职学校毕业证 , 非云南户籍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云南省居住 证 。未办理或丢失二代身份证以及二代身份证无法读取的考生 在报名前必须到户籍所在县 、市 、 区公安部门办理第二代身份 证 。未办理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 , 须持有学校开具的《学历证

明》。

(七) 考生报名时 , 考生照片的采集应按照《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 , 严格按规范 、标准执行 , 确保 2024 年考生信息报送工作顺利进行。

(八)各中职学校要将报名有关政策宣传到每 一位应届毕 业生 , 学生在外实习的也应逐 一告知 。对因特殊原因错过规定

报名时间的考生 , 省招生考试院将适时组织补报名 。其中 , 艺术类不再补报 。在统 一组织补报名前 , 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做好补报名考生的登记、提醒等工作。

(九) 参加中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  考生 ,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完善考生电子注册信息。 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按时完成报名确认 ,造成电子注册信息遗漏的 , 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 是否原建档立卡户考生: 对选择“ 是原建档立卡户 考生 ”的 ,应审查其有关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 。2024 年 5 月 20 日前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对有关考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原建档立卡户考生信息采集工作。

(十 一 )考生报名确认后至被高校录取入学报到前 , 应保 持个人信息的连续 一致性 , 因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

号 ,造成不能电子注册等后果的 , 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二 )考生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绑定 一个手机号进 行注册 , 一个证件号和手机号只能注册 一次 , 注册时根据提示 内容输入信息及设置密码(考生必须记录并保存好密码) , 根 据手机接收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 。志愿填报 、征集志愿等重要 通知将通过短信推送至考生的绑定手机 , 因考生手机停机 、关 机 、变更手机号或未及时浏览短信等个人原因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三) 考生证件号和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的唯 一凭据 , 密码由考生本人设置并妥善保管 。如不慎遗忘密码 , 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找回 , 也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确认 点申请办理密码重置 , 密码重置后 , 考生应尽快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密码。

密码设置不宜过于简单 , 须包含数字和字母(或符号) 组  合,不能设置纯数字密码,工作人员和老师不得规定统一 密码。 考生须牢记自己的密码,切勿向他人泄漏 , 以防被人篡改信息, 因考生个人原因泄漏密码而造成信息被篡改的 ,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费

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 重新核定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云价收费〔 2011 〕85 号)规定缴纳考试费 ,按 130 元/人 · 次收取 。 网上报名缴费办

法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执行。

七、考生档案

( 一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 内容主 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 评语等) 、体检信息 、志愿信息 、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 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 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 等 5 部分 。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

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校验、 确认 , 确保考生信息完整 、准确 。考生电子档案库 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 二 )考生纸质档案组建工作由县 、市 、 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

2.《云南省普通高校、 中专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

3.获得专业等级证书及符合提档照顾条件的考生还须具有《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提档照顾考生登记表》。

各州 、市 、县 、 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查考生档案是否符合要求。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

( 一 )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 常住地乡镇 、街道办事处提供) 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 、思想品 德作出全面鉴定 。鉴定内容应完整 、准确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 表的考生评语栏目中 , 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栏填写合格 或不合格 。对受过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 , 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 、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 ,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 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 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九、体检

考生须参加县 、市 、 区招生考试机构统 一组织安排的普通高考体检后 , 才能参加高职单招及统一考试录取。

考生体检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标准和实施细则执行, 体检由县 、市 、 区招生考试机构统 一组织 。考生要认真了解自己的体检结论 ,谨慎填报受限专业。

十、考试

实行“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评价方式 , 总分值 600 分,分  文化素质统 一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考试两部分 , 分值权重各占  50% 。文化素质统一考试由语文 、数学、英语 、政治四科组成, 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 一组织命题 ,全省统 一考试 , 文化素质  统一考试满分分值420 分(各科满分分值语文 120 分、数学 100  分 、英语 100 分 、政治 100 分) , 按照 300 分满分分值折算计入总分 ; 职业技能考核考试满分分值 300 分。

( 一 )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统 一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 。文化素质统 一考试结束次日上午进行职业技能考核(不含艺术、体育类)。

( 二 )考试方式

纸质试卷考试、答题卡答题。

( 三 )考试说明

1.文化素质统考科目命题依据为《2024 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

2. 职业技能考核

选择艺术 、体育类的考生 , 须参加全省艺术 、体育类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见《云南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说明》和艺术 、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

除艺术、体育类以外的其他类别考试说明由考核院校审定, 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后 , 由  考核院校于统 一考试前在本校官方网站公布 。各专业类别技能考核分值设置及考核院校见附件。

( 四 )考务工作

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成绩查询

艺术 、体育类专业成绩按普通高考艺术 、体育类专业省级    统考成绩查询要求进行查询 , 文化素质统考成绩及艺术 、体育    类外的其他类别考试成绩与普通高考同步在“云南省招考频道 ”( www.ynzs.cn )查询。

十一、志愿填报

( 一 )各报名确认点和中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 指导 , 精心组织 、严密安排 ,保障每位考生按时完成志愿填报及确认 。志愿填报后未按规定完成确认的,本次志愿填报无效。

( 二 )考生按照专业类别进行志愿填报 ,各类别不能兼报。

(三) 考生应认真阅读在云南省招生的高校招生章程及省

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办法 ,按照要求填报志愿。

十二、招生院校和专业及计划  

招收三校生的普通高校由云南省教育厅确定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有关管理部门下达 ,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三、录取

( 一 )高校和省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 文化素质成绩+职业 技能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 , 参考综合评价 、全面考核德智体美 劳 、择优录取 。未参加文化素质统考 、职业技能考核和未完成 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未达到艺术 、体育类专业考试最低控制 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

计划数和全省考生分数情况综合考虑并确定。

( 二 )高校和省招生考试院按照“ 学校负责 、招办监督 ” 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省招生考试院向高校投放合格考生  电子档案 , 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本校招生章程和招  生计划完成情况 , 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 、规定的行为 。对思  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按规定完成体检 、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  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 , 由高校确定是否录取以及所  录取的专业 , 高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 符合录取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 , 应在报名时自行申报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照顾加分资格。

1.报考对 口专业并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颁 发或备案 、可以查询核实的专业等级证书的考生 , 可以申请以下照顾加分项目:

( 1 )初级专业等级证书加 10 分;

( 2 )中级专业等级证书加 15 分;

(3)高级专业等级证书加 20 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专业等级证 书,以在全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备案结果为准。

2. 其他照顾对象及政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  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发〔 2021 〕54 号)执行。

3. 完成照顾加分网上申报的考生 , 由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 审查 。考生照顾加分资格审查工作按照《云南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加分申报审查工作办法》执行。

十四、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新生入学复查等事项 ,按照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 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 、毕业证书颁发、就业等与普通高校学生相同。

十五、其他事项

( 一 )考生报名确认后至被高校录取入学报到前 , 须保持 个人信息的连续 一致性 , 因考生本人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 身份证号等个人身份信息 , 造成不能电子注册等后果的 , 由考

生本人承担。

( 二 )考生应及时关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网“ 云南省招 考频道 ”( www.ynzs.cn )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 , 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三)各报名确认点要及时 、认真 、严谨地处理好考生咨询、举报等工作 , 不得积压 、拖延 、误办。

(四)本办法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 各专业类别技能考核分值设置及考核院校 

附件

各专业类别技能考核分值设置及考核院校 

类别

院校

分值

备注

01 农林类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300 分


02 电工技术类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300 分


03 经济管理类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300 分


04 机械类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00 分


05 建筑工程类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00 分


06 计算机信息类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300 分


08 旅游类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300 分


 

 

 

09 艺术类


美术与设计类 300 分 音乐类 300 分

舞蹈类 300 分

播音和主持类 300 分 表(导)演类 300 分 书法类 300 分

 

 

参加全省 专业统考

10 外语类

昆明学院

300 分


12 烹饪类

昆明学院

300 分


13 生物化学类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300 分


14 国土资源类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300 分


15 体育类


100 分

参加全省 专业统考

17 教育类

昆明学院

300 分


32 交通运输类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00 分


35 医学类

昆明学院

300 分


36 护理类

昆明学院

300 分


37 药学类

楚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00 分


38 铁道运输类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300 分


39 水利水电类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3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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