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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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3 11:54:21

南阳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规律的高职招生评价机制,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促进我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招生流程,实施“院校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提出的“26个不得”、《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5号)提出的“十严格”、“十严禁”; 坚持“十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原则;实行“招考分离”,实施阳光招生,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组织保证

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

学制

收费标准(元/生)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70

3

5800

560308

电梯工程技术

70

3

5800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0

3

5800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5

3

5800

560103

数控技术

40

3

5800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5

3

580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60

3

5800

630302

会计

70

3

5800

640101

旅游管理

50

3

5800

640101

旅游管理(高尔夫球场服务与管理方向)

40

3

7000

630701

市场营销

100

2

7000

610205

软件技术

60

2

700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2

7000

520105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45

2

7000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50

3

5800

650101

艺术设计

45

3

6500

合    计

860

 

 

备注:以上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具体的分专业计划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四、招生对象和教育类型

招生对象: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并已取得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招文、理、艺术和对口类考生。

教育类型: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

五、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方式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9时至3月27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和5个专业志愿,同时需要填写是否同意调剂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在系统上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可进行打印准考证并进行单招考试。

(三)考试时间

2015年4月10日

上午9:30—11:30  文化基础知识考试

下午2:30—5:30   综合素能测试

(四)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课考试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与各类中职对口生源考生采用统一试卷。

(1)考试内容: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综合知识。

(2)考试方式:三科试卷同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语文(2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试卷分值:400分。

2、职业技能(综合素质)考核

(1)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验操作(动手)能力等。

(2)测试方式:形式为技能操作或面试。测试分值:总分100分。

六、新生录取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基础和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测评,并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录取。

根据考生文化课、技能素质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五天。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高考。

七、新生报到、入学及享受待遇

(一)新生报到及入学相关事宜

 1、新生报到: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校报到,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办理入学手续。

2、体检:新生报到入学后参加学院组织的新生体检。

3、复查: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享受待遇

被录取的学生享有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学生一样的待遇。按照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后,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也可享受“科创奖学金”、“汇森奖学金”等企业奖学基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南阳职业学院大专毕业证书。

八、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属性:民办

院校国标:14353

河南省招生代码:6389

学院地址:河南省南阳西峡白羽北路

邮政编码:474500

招生咨询电话:0377-60551111  6039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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