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毕业生(总分6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语、数、英三科占70%,其余科目占30%,按满分300分进行折算。具体折分办法如下:
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业水平等级进行折算,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100分,B等级折算为80分,C等级折算为60分,D等级折算为40分。文化素质成绩折分公式如下:
M/300*300*70%+N/600*300*30%
即:M*70%+N*50%*30%(公式中M代表语、数、英折分之和,N代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课程折分之和,按照语、数、英占70%,其他科目占30%的原则,M满分为300分,其占总分70%,即M*70%;N满分为600分,按满分300分首次折算即:N*50%,其占总分的30%,即N*50%*30%。)2.统一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二)中职生及无会考成绩的社会考生(总分6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语、数、英),满分300分。2.职业技能测试: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满分300分。
(三)艺术类考生
艺术类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按要求向学校提供相对应专业的省艺术统考成绩。第二,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了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包括音乐表演和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两个专业。1.考生依据身份(高中生、中职生、无会考成绩考生)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应测试,取得文化成绩(满分600分)。2.考生提供省艺考成绩,按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四)退役士兵考生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要求,已完成资格条件报名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此类考生实行计划单列,计划数20人,单个专业录取退役军人最多不超过2人,依据志愿,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