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预录取分数线及结果查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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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14:50:26

四川考生及家长:

根据《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3年四川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经我校跨省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3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预录取分数线及结果查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线原则和预录取结果

一)划线原则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两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总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普高类、中职类两类,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二)预录取结果

类别

计划

预录取人数

最低控制分数线

预录取分数线

普高

500

500

280

318

中职

300

300

241

278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4月4日15:00

(三)免试考生信息公示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要求,经考生自主申请、我校初审、四川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现将免试考生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报考专业

获奖情况

发证单位

1

杨高富

511129********3010

市场营销

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沙盘模拟企业经营比赛团体二等奖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二、预录取结果查询

2023年3月31日15:00起,考生可登录我校“单招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

公示期间(3月31日15:00—4月4日15:00),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自愿放弃录取。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视为确认录取。

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4月4日15:00前,将《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书》(点击下载)发送至邮箱cqczs@cqc.edu.cn。

三、其他事宜

(一)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继续参加2023年四川省全国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学校录取。在校期间,不能转学和转专业。

(二)我校于2023年4月6日将录取结果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结后视为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

(三)学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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