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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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16:37:5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高等  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  好湖南省 2024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  〔2023〕49 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 8 号

主管部门:长沙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357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 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 阳光工程 ”。

第五条 学院简介: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 1975 年,是湖   南省首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我院以“服务国家战略, 培养技术英才 ”为办学使命,以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先锋,智能制造   人才培育基地 ”为行为导向,为信息产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培养了一   大批信息类技能型专门人才。被誉为湖南信息技术人才的“黄埔军校”和“信息湘军 ”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院单招规模确定、 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院就业招生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院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八条 符合我省 2024 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考。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 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22 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

第九条 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 -3 月 5 日,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 1-2 所院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 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 或“潇湘高考 ”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 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 ”首页下载 APP)填报报考 志愿信息。请考生在报考前关注本院网站(https://www.hniu.cn/)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填报专业要求。我院实行专业组志愿,考生在填报我院 志愿时,需选择一个专业组中的 1—3 个专业,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专业组可填报 1—3 个专业,多填无效)。

第十一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县(市、区)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给我院审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退役军人考生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 南省 2024 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考生须在 2024 年 3 月 5  日前将符合上 述要求的证明材料,通过网上邮件的方式交由我院审核(地址:湖南 省 长 沙 市 望 城 区 旺 旺 中路 8 号 ;联 系 电 话 :0731-82782222 ;0731-82782777;邮箱地址:2023045@mail.h niu.cn)。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 我院 2024 年单招总计划数为 2200 人,其中包含单列 计划的退役军人 20 人、体育特长生 24 人。本院 2024 年招生专业(方 向)共 34 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 2024 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

专业名称

计划数

(个)

学费   (元/年)

 

 

 

 

 

专业 A 组

应用电子技术

50

506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80

5060

现代通信技术

50

4600

嵌入式技术应用

30

46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5

46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45

46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40

4600

 

 

 

 

 

专业 B 组

电气自动化技术

45

5060

机械设计与制造

55

5060

数控技术

30

46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0

4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5

4600

工业互联网技术

55

460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50

4600

 

 

 

 

专业 C 组

软件技术(JAVA 开发方向)

110

7800

软件技术(Web 前端开发方向)

55

78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80

4600

移动应用开发

60

46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80

4600

区块链技术应用

60

4600

 

 

 

专业 D 组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46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95

780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90

4600

云计算技术应用

85

4600

大数据技术

70

4600

 

 

 

专业 E 组

大数据与会计

90

3500

电子商务

130

3500

商务英语

75

32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45

3500

跨境电子商务

60

3500

 

 

专业 F 组

数字媒体技术

40

4600

环境艺术设计

90

7500

动漫制作技术

90

9000

视觉传达设计

75

7500

单招总计划

2200


第十三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 计划纳入我院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 20 个,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

2.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24 个,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

第十四条 学院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 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院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五条 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 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学院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 (具有 2023 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 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 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 4 个大类。

第十七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方式,分类组织考试。

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 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有效成绩代替。 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学院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分别采取机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 素质测试由学院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 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由学院组织,学院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分别采取机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学生的职业技能。

3.第三类: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 能测试由学院组织,参照上述第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4.第四类: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 采取上述第一类或第二类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艺术、体 育专项测试成绩代替,专项测试按照《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 述第一类、第二类、第四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 为 600 分,第三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 300 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 1:1 ,即分别各占 300 分。

第十九条 我院针对第二类考生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机试方式。

我院组织职业技能测试,采取机试方式进行考查。

第二十条 我院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 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我院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我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院申请。 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 2024 年 3 月 12   日—15 日间,通过现场审核的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含获奖证书  等)报我院就业招生处审核。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 使用我院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   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   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   国职业技能大赛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 ”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院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 能大赛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 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 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院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 愿考试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6 日—17 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 完成单招计划,我院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 我院且未被第一志愿学院录取考生,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3  日—14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院官网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 80 元/生。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试费缴纳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9 日— 11 日,缴纳方式为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院单 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 15 日登录招 生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志愿考生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学院另行 公布 。缴费咨询电话: 0731-82782021 ,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 0731-82712969 。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 , 网址https://zs.hniu.cn/

第二十四条 我院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 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教务处、 就业招生处、学生工作处、现代教育信息中心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务工 作。具体由就业招生处负责考生录取工作;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并 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 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学生工作处负责考试期间的 安全稳定工作;现代教育信息中心负责考试期间的网络畅通及安全; 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 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 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 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  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 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 四类)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 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 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 2023 年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 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 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 100 人,单列计划已录取 5 人,剩余计划 95  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 参考的人数分别为 150、50 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 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 71 、24 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   (150+50)×150 。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 ”的原 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2.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 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3.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 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 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 同分排序规则为: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 序;如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 考试或文化素质测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组织末位同分考生重新考试。

第三十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我院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 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应届普高生考生文化素质成绩 200 分、 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成绩 120 分、体育特长生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20 分。

第三十一条 我院将通过官网(https://www.hniu.cn/)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 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 按照我院《关于印发〈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在本院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三条 退役军人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 业。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 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   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四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 院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院且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院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院官网公示。

第三十六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院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 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 ”“培训班 ”,没有与任 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院 有合作、可以通过“ 内部指标 ”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八条 我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 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 部令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 部令 36 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院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院的投诉举报电话为 0731-82782013。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学院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 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院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 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 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 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 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四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 8 号

邮政编码:410200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782222;0731-82782777

招生咨询邮箱:jyzsc@mail.h niu.cn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h ni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2782013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 2024 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 于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招 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 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文件要求,结

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办法。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我院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计划总数24人。具体各项目计划如下:

类别

项目

具体小项目及性别要求

计划数(个)

 

 

 

 

 

体育特长生

 

篮球

男子篮球

5

女子篮球

5

排球

女子排球

7

舞龙舞狮

男子

1

 

乒乓球

男子

3

女子

3

合  计

24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 (2003年1月1日(含)后出生),近三年在地市级比赛中获得前六 名或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具备运动员二级

证书。

三、报考流程

1.参加全省单招统一报考。

2.报考时间:2024年2月27日-3月5日。

3.考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在湖南信 息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检录点进行检录后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篮球 、乒乓球、排球、舞龙舞狮项目分别组织专项测试,内容及标准见

附件。

四、资格审查

学生在2024年 2月27日前,将获奖证明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我院基础课部处进行审核(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比赛成  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材料不退还)。审核通  过后方可取得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未通过的考生只能报考我院普  通类别单招。(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联系人:李林,电话:13278891311)

五、现场确认

取得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16日在我院专项测试开始前,进行现场确认。确认要求:提供获奖证书真实性承诺书。

六、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我院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安排在2024年3月16日,具体测试地点为: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

2.测试流程及方式:考生持准考证验证——抽取考试顺序——按照考生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考试场地。

3.各项目的测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七、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与公示

1.我院设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线为220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参与后续录取,未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特长生。

2.合格标准及取得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于3月18日在我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八、录取

1.体育特长生可选择我院高职单招任意一个招生专业,我院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总分为300分,专项测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3.录取办法:严格按照专业小项的计划数,依据取得合格资格 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其他专业小项生源不 足时,所剩计划调整到篮球专业小项录取,如仍然没有完成计划,则转为录取普通类单招考生。

4.未被体育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如参加了我院普通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还可以参加普通类录取。

5.按照不同专项考生的报考人数确定录取比例,按院校志愿优 先原则,依据考生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可在学院所有单独招生的专业中任意选择就读专业。

九、入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 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 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 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监督机制

我院纪检监察室对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 我院特长生招生工作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请直接向我院纪检监察室

反映,监督电话:0731-82782013。

十一、联系方式

我院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具体专项测试由基础课部、教务处、就业招生处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3278891311(李老师)

十二、其他事项

本方案适用于我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1.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考生自备运动鞋及运动服。

附件一:篮球专项测试标准

附件二:乒乓球专项测试标准

附件三:排球专项测试标准

附件四:舞龙舞狮测试标准

附件一:篮球专项测试标准

测试指标及权重

序号

类  别

考试方法

评定分值

1

50米

蹲踞式起跑

10分

2

摸高

单脚助跑摸高

10分

3

一分钟定点投篮

自投自抢

15分

4

往返运球

运球上篮

15分

5

分位置评定

前锋,中锋,后卫

20分

6

全场对抗比赛

4vs4

30分

一、50米

(一)测试方法:蹲踞式起跑

(二)成绩评定:

50 米

优秀

良好

中等

不及格

分值

7.5-7.7

7.8.-8.3

8.3-10.0

10.0以上

10

8

6

4

分值

6.7-6.9

7.0-7.2

7.3-9.0

9.0以上

10

8

6

4

二、单脚助跑摸高

(一)测试方法:助跑单脚起跳摸高,摸最高点计其成绩,每人两次,计其中一次最佳成绩。助跑距离和助跑方法不限。

(二)成绩评定:

分值

成绩(米)

10

3.35

2.90

9

3.28

2.83

8

3.21

2.76

7

3.15

2.70

6

3.08

2.63

5

3.01

2.56

4

2.95

2.50

3

2.86

2.43

2

2.72

2.32

1

2.60

2.20

三、投篮

(一)测试方法:以篮圈中心投影点为中心,5.5米距离(男女 同距),1分钟内自投自抢。每人测两次,投篮方式不限,记取最佳成绩。

(二)成绩评定:

分值

投篮(个数)

15

6

5

14

5

4

13

4

3

12

3

2

10

2

1

四、往返运球

(一)测试方法:由球场端线中点开始,面向球场中线左(右) 角方向抛球,同时右(左)脚启动开始计时;用右手运至左侧中线  角区转身运球,球投中篮后;然后转换左手运球到中线角区转身运球上篮;投中篮。再重复做一遍,最后球落到球网下缘时停表。

(二)成绩评定:

分值

上篮(秒)

15

31.0

36.0

14

31.5

36.5

13

32.0

37.0

12

32.5

37.5

11

33.0

38.0

10

33.5

38.5

9

34.0

39.0

8

34.5

39.5

7

35.0

40.0

6

35.5

40.5

5

36.0

41.0

4

37.5

41.5

3

38.0

42.0

2

38.5

42.5

1

39.5

43.5

(三)往返运球时篮球场地上打点处为以40厘米为半径的圆圈,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任意一脚踩到圆圈线或圆圈内地面。

五、分位置评定

(一)测试方法:将考生分成两队进行比赛,由考评员组成考 评小组,按标准独自评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二)成绩评定:

分值

项目

20— 18分

17— 15分

14— 12分

11分以下

技术动作

完全正确,协 调连贯

动作正确, 协调

动作基本正 确,较协调

动作不正确

, 不协调

六、战术配合意识

(一)测试方法:分组比赛。同技术规格评分方法。

(二)成绩评定:

分值

规格

30—25分

25—20分

20—15分

15分以下

附件二:乒乓球专项测试标准

测试指标及权重

序号

类  别

考试方法

评定分值

1

正手位急球发球

正手位发上旋急球

10分

2

侧身位下旋发球

反手侧身位发下旋球

10分

3

近台不定点左推右攻

发球机发球1分钟

20分

4

正反手不定点搓球

发球机发球1分钟

20分

5

比赛能力

组织循环或淘汰比赛

40分

正手位急球发球(10分)

(一)测试方法:考生在正手位发上旋球。要求将球发入左、中、右底线三点指定区域。压线、失误均不计有效成绩。

(二)评分标准:共10个球,一球一分,每点发3个球,任意点发一个球。

二、侧身位下旋发球(10分)

(一)测试方法:考生在反手侧身位发下旋球。要求将球发入左、中、右台内三点指定区域,压线、失误均不计有效成绩。

(二)评分标准:共10个球,一球一分,每点发3个球,任意点发一个球。

三、近台不定点左推右攻(20分)

(一)测试方法:发球机发球1分钟计时,以球过网上桌为准计板数。

(二)评分标准:50个以上(含50个)为满分,50个以下个数乘以0.4为所得分值。

四、正反手不定点搓球(20分)

(一)测试方法:发球机发球1分钟计时,以球过网上桌为准计板数。

(二)评分标准:50个以上(含50个)为满分,50个以下个数乘以0.4为所得分值。

五、比赛能力(40 分)

(一)测试方法:根据报考人数,组织循环或淘汰比赛。

(二)评分标准:根据受试者的技术打法、战术意识,参考比

赛结果,进行考核打分。

附件三:排球专项测试标准

测试指标及权重

类别

专项素质

专项技术

实战能力

考核指标

助跑摸高

发球

垫球

扣球

比赛

分值

 

15

 

20

 

20

 

20

 

25

一、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专项素质:助跑摸高

1.考试方法:

考生助跑双脚起跳摸高,单手触摸电子摸高器或有固定标尺的高物,记录绝对高度。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精确到厘米)。

2.评分标准:

测试每个人的摸高成绩:

分值

成绩

分值

成绩

分值

成绩

15

2.8m以上

9

2.45m—2.40m

3

2.05m—2.08m

14

2.70m—2.79m

8

2.35m—2.30m

2

2.00m—2.04m

13

2.65m—2.69m

7

2.25m—2.29m

1

1.95m— 1.99m

12

2.60m—2.64m

6

2.24m—2.20m

0

1.95m以下

11

2.55m—2.59m

5

2.15m—2.19m



10

2.50m—2.54m

4

2.10m—2.14m



(二)专项技术:发球

1.考试方法:

考生在发球区内任意位置连续发球10次,每次发球根据落点区域的不同获得相应的分数,累计10次发球得分为最终成绩。

2.评分标准:

发球落点进入A区(进攻线后距离两边边线内1.5米,距离端线  内1米的区域),得2分;进入场地其他区域得1分;发球失误或犯规不得分。如图4 -1所示。

(三)专项技术:垫球

1.考试方法:

考生在规定区域内准备, 接考评员从对方场区发的各种来球, 左半场 区接5次,右半场区接5次,共接10次来球。如图4 -4所示。 每次根据垫球进入区域的不同获得相应的分数,累计10次接发球得分为最终成绩。

2.评分标准:

如图4 -5所示,距右侧边线1.5米处,由中线和三米线形成一个   3 x3米的正方形区域,在距离三米线1米处,画一条平行于三米线的 直线,将正方形区域分成A 、B两部分。靠球网部分为A区(2 x3米)

, 靠三米线部分为B区(1 x3米)。

(1)垫球高于球网1米以上,进入A区,得2分;

(2)垫球高于球网1米以上,进入B区,得1分;

(3)垫球进入其他区域,垫球高度不够1米以上或垫球失误均不得分。

(四)专项技术:扣球

1.考试方法:

考生3人一组,依次轮流扣考评员或考生( 二传)从网前二传位 置的传球。每名考生先扣5次直线,再扣5次斜线,共扣球10次,根  据落点区域的不同获得相应的分数,累计10次扣球得分为最终成绩。

扣球位置( 二或四号位)考生可自行选定。如图4 -2所示。

2.评分标准:

扣球技术动作必须完整。搓吊球技术(引臂和挥臂击球动作中,肘关节未高于肩)和击出球呈抛物线飞行,属于犯规技术,不得分。

直线扣球评分:

(1)扣球落点在1.5米小直线区内,得2分;

(2)扣球落点在1.5米大直线区内,得1分;

(3)扣球落点在场内直线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得0.5分;

(4)扣球失误或犯规技术,得0分。

斜线扣球评分:

(1)扣球落点在小斜线区内,得2分;

(2)扣球落点在大斜线区内,得1分;

(3)扣球落点在场内斜线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得0.5分;

(4)扣球失误或犯规技术,得0分。

(五)实战能力:比赛

1.考试方法:

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可由考评员向两边抛球进行)。

2.分组方法:

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表,独立对考生的技术动作规范、 协调程度,运用效果,战术意识以及个人实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采用10分制评分,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

3.评分标准:

排球实战能力评分细则

等级(分值范围)

评分标准

优(25   21.5 分)

技术动作规范协调,运用效果良好;

战术意识及个人实战能力很强。

良(21.4    19 分)

技术动作规范协调,运用效果良好;

战术意识及个人实战能力较强。

中(18.9    15 分)

技术动作规范程度,协调性及运用效果一般; 战术意识及个人实战能力一般。

差(15分以下)

技术动作规范程度,协调性及运用效果较差; 战术意识及个人实战能力较差。

附件四:舞龙舞狮测试标准

舞龙测试指标及权重

序号

类  别

考试方法

评定分值

1

基本握法

正常位、滑 把、换 把

15分

2

基本步型和步法

圆场步、矮步

10分

3

“8 ”字舞龙类动作

按动作易难分类

30分

4

游龙类动作

按动作易难分类

10分

5

穿腾类动作

按动作易难分类

10分

6

翻滚类动作

按动作易难分类

10分

7

组图造型类动作

按动作易难分类

15分

一、基本握法(15分)

(一)测试方法:

1.正常位:双手持把,左(或右)臂稍微弯曲,手握于把位末 端与胸同高,右(或左)臂伸直,手握于把的上端。要点:挺胸,塌腰,手握把要平稳,把位离胸距离为一拳。

2.滑把:一手握把端不动,另一手握把上下滑动。要点:滑动要连贯均匀。

3.换把:结合滑把动作,在滑动手接近固定手位,双手转换,滑动手握把成固定手位,固定手位变成滑动手位。要点:换把手位时,要保持平稳,并随龙体轨迹运行。

(二)评分标准:共3种握法,每种握法给予5分,动作标准给予5分,基本合格给予3分,不合格不给分。

二、基本步型和步法(10分)

(一)测试方法:

1. 圆场步:沿圆线行进,左脚上一步,脚跟靠在右脚尖前,脚跟先着地,再移至前脚掌,同时右脚跟提起。右脚做法同左脚,两脚动作保持在一条线上。要点:上腿部分相互靠拢,膝微屈放松,快与慢走时都要求身体平稳。

2.矮步:两腿半屈,勾脚尖迅速连续地以脚跟到脚尖滚动向前 行进。每步大小约为本人的一个脚长。要点:挺胸、塌腰、身型正 直。身体重心要平稳,不要有上下起伏现象。落步时,由脚跟迅速

过渡到全脚掌,并注意步幅。

(二)评分标准:共2种步法,每种步法给予5分,动作标准给予5分,基本合格给予3分,不合格不给分。

三、“8 ”字舞龙类动作、游龙类动作、穿腾类动作、翻滚类动作、组图造型类动作(75分)

(一)测试方法:套路动作演练时队员具备较高的身体素质和 技能才能完成的高难度舞龙技巧动作,高难度的舞龙组合动作,并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二)评分标准:因舞龙自选套路难度有分值,分值需满分的  情况下,要求套路难度动作20个,“8 ”字舞龙类难度动作完成一个 计2分,游龙类难度动作、穿腾类难度动作、翻滚类难度动作、组图造型类难度动作完成一个计5分。

舞狮测试指标及权重

序号

类  别

考试方法

评定分值

1

基本握法

单阴手、单阳手、双 阴手、双阳手

20分

2

基本步型和步法

狮形步、盖步、碎步 、跑步

20分

3

高举动作

按动作易难分类

10分

4

站腿动作

按动作易难分类

10分

5

侧滚翻动作

按动作易难分类

10分

6

高举坐肩动作

按动作易难分类

10分

7

站单腿旋转90度、 108度动作

按动作易难分类

20分

一、基本握法(20分)

(一)测试方法:

1.单阴手:以大拇指托狮舌,其余四指在狮舌上方,手背朝上,握狮舌中间或一侧部位。

2.单阳手:握法与单阴手相反,其余与单阴手相同。

3.双阴手:握法与单阴手相同,握于狮舌两侧,嘴角处部位结合滑把动作。

4.双阳手:握法与双阴手相同,握于狮舌两侧,嘴角处部位结合滑把动作。

(二)评分标准:共4种握法,每种握法给予5分,动作标准给予5分,基本合格给予3分,不合格不给分。

二、基本步型和步法(20分)

(一)测试方法:

1.狮型步:1)提膝;2)绷脚尖,过渡到全脚掌;3)前脚掌先着地;4)踝关节放松。

2.盖步:1)做动作要协调;2)后脚勾踢自己的臀部;3)两脚尽量同时落地,依次落不要过于明显。

3.碎步:1)步频快;2)步幅要小;3)狮头稍微前倾。

4.跑步:同正常跑,身体协调、放松。

(二)评分标准:共4种步法,每种步法给予5分,动作标准给予5分,基本合格给予3分,不合格不给分。

三、高举动作、站腿动作、侧滚翻动作、高举坐肩动作、站单腿旋转90度、108度动作(60分)

(一)测试方法:套路动作演练时队员具备较高的身体素质和 技能才能完成的高难度舞狮技巧动作,高难度的舞狮组合动作,并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二)评分标准:因舞狮自选套路难度有分值要求,高举动作、 站腿动作、侧滚翻动作、高举坐肩动作、站单腿旋转90度、108度动 作完成一个计10分。动作标准给予10分,轻微失误给予5分,重大失误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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