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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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17:15: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技能证书要求

第六章  招考程序及录取规则

第七章  免试规定

第八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资格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5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5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邮政编码:510630

江门校区: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连荷路25号;邮政编码:5290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核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考核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考核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学校教务处为学校招生考试的主要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转段考核考试方案;组织编制考试大纲;按照我校颁布的考试大纲要求,组织编制三二分段试点过程考核的试题;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做好评分、登分工作,并将成绩进行公示。招生、考核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核招生监察小组,对考核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2021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试点班”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19号)等文件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试点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

非广东省户籍考生必须符合广东省普通高考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通过审核。如不符合该条件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下达的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计划。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详见下表:

2024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计划一览表

对口中职学校

高职招生专业

中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510302

现代通信技术应用

710301

45

2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510302

现代通信技术应用

710301

50

2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计算机应用

710201

55

2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软件技术

510203

软件与信息服务

710203

50

2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计算机网络技术

710202

50

2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动漫与游戏制作

760204

50

2

东莞理工学校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710204

50

2

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云计算技术应用

510206

计算机网络技术

710202

50

2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工商企业管理

530601

连锁经营与管理

730601

50

2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市场营销

530605

商务助理

790403

50

2

东莞市商业学校

移动商务

530703

电子商务

730701

55

2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技能证书要求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1、2021年通过“省中招平台”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在试点专业试点班学习的学生。

2、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且符合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3、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技能证书要求

在中职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2024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职业技能证书要求对应表

序号

高职专业名称

资格证书要求(只需以下证书的其中一种)

资格证书名称

证书等级要求

证书颁发机构

1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对接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

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

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

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等技能证书

中级及以上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网络系统建设与运维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教育部

5G移动通信网络部署与运维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教育部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电工上岗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电工

E级及以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电子

E级及以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维修电工中级证

中级及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对接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电子线路CAD绘图员

四级及以上

广东省工程图学学会

无人机驾驶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教育部

物联网场景设计与开发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教育部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电工上岗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电工

E级及以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电子

E级及以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AOPA证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电子线路CAD绘图员

高级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电工

四级及以上

广东机械技师学院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对接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网络系统建设与运维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教育部

大数据运维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教育部

云计算中心运维服务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教育部

华为企业ICT相关认证

HCIA(初级)及以上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安卓应用开发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教育部

4

软件技术

(对接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Web前端开发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5

计算机应用技术

(对接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网络系统软件应用与维护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神州数码公司

6

数字媒体技术

(对接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美术基础证书

B级及以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7

数字媒体技术

(对接东莞理工学校)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美术基础证书

B级及以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1+x新媒体运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初级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

中级

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8

云计算技术应用

(对接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网络系统软件应用与维护1+X证书

初级

教育部

9

工商企业管理

(对接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

中级

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品类管理师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北京睿学云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连锁特许经营管理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逸马连锁教育集团

10

市场营销

(对接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

中级

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呼叫中心客户服务与管理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北京华唐中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数字营销技术应用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媒体编辑证书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凤凰数媒(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1

移动商务

(对接东莞市商业学校)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网店运营推广1+X证书

初级及以上

北京鸿科经纬有限公司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

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

中级

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第六章  招考程序及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双方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要求,制定高职学段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并在中职学段新生入学教育时,组织开展转段考核解读工作;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一经确定,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更改。

转段考核采取过程考核方式开展,考试实行教考分离,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组成。在每门课程学习结束时,由学校根据各试点专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命题及评卷,在对口中职学校组织考试。

第十九条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按照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中各专业转段考核合格标准要求,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且在中职第五学期前获得对应专业的资格证书;

2、过程考核中所规定的各门考核课程和考核总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每门课程折合总分100分,拟录取考生考核成绩要求不低于总分的60%。详见下表:

2024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合格标准表

序号

专业名称

考核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分值

单科

合格标准

总分

合格标准

1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对接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基本素质

合格

≥300

《语文》《数学》《英语》

文化基础课

200

≥120

《电工基础》

专业课

100

≥60

《电子技术基础》

专业课

100

≥60

《通信网络基础及应用》

专业技能

100

≥60

2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对接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素质

合格

≥300

《语文》《数学》《英语》

文化基础课

200

≥120

《移动通信设备原理与维修》

专业课

100

≥60

《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

专业课

100

≥60

《网络综合布线》

专业技能

100

≥60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对接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素质

合格

≥300

《语文》《数学》

文化基础课

200

≥120

《信息技术》

专业课

100

≥60

《Web前端设计》

专业课

100

≥60

《专业技能综合实训》

专业技能

100

≥60

4

软件技术
(对接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基本素质

合格

≥300

《数学》《英语》

文化基础课

200

≥120

《网页设计》

专业课

100

≥60

《C#程序设计》

专业课

100

≥60

《动态网站开发》

专业技能

100

≥60

5

计算机应用技术
(对接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基本素质

合格

≥300

《数学》《英语》

文化基础课

200

≥120

《网络技术基础》

专业课

100

≥60

《Linux》

专业课

100

≥60

《网络搭建》

专业技能

100

≥60

6

数字媒体技术
(对接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基本素质

合格

≥300

《语文》《英语》

文化基础课

200

≥120

《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PS应用)》

专业课

100

≥60

《CG角色造型》

专业课

100

≥60

《影视基础》

专业技能

100

≥60

7

数字媒体技术
(对接东莞理工学校)

基本素质

合格

≥300

《语文》《英语》

文化基础课

200

≥120

《三维基础建模》

专业课

100

≥60

《影视短片制作》

专业课

100

≥60

《专题影片剪辑》

专业技能

100

≥60

8

云计算技术应用
(对接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素质

合格

≥300

《语文》《数学》

文化基础课

200

≥120

《信息技术》

专业课

100

≥60

《Windows网络操作系统基础》

专业课

100

≥60

《网络设备管理与维护》

专业技能

100

≥60

9

工商企业管理
(对接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基本素质

合格

≥300

《语文》《数学》《英语》

文化基础课

200

≥120

《实用管理学》

专业课

100

≥60

《市场营销基础》

专业课

100

≥60

《企管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

100

≥60

10

市场营销
(对接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基本素质

合格

≥300

《语文》《数学》《英语》

文化基础课

200

≥120

《门店管理》

专业课

100

≥60

《市场营销基础》

专业课

100

≥60

《市场营销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

100

≥60

11

移动商务
(对接东莞市商业学校)

基本素质

合格

≥300

《语文》《数学》《英语》

文化基础课

200

≥120

《电子商务基础》

专业课

100

≥60

《网店运营实务》

专业课

100

≥60

《移商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

100

≥60

第二十条 拟录取考生须在2024年2月前提供当年招生章程中要求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由学校统一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对2024年2月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向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二条 其他专业学生和同一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三二分段试点班”学习。高职学段期间,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试点班学生中职学段期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可以转学或转专业,但不再享受试点班相关待遇,且一经转出,不得再转回试点专业试点班。

第二十三条 “三二分段试点班”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其他类型考试和录取,若学生自愿放弃“三二分段试点班”就读或拟录取资格,必须填写《三二分段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书》,并报我校招生办审核备案。如被本科高校录取,其专科录取资格取消。

第二十四条 拟录取考生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高考考生号。未取得高考考生号的考生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

第七章  免试规定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班”学生,经学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免转段考核,被学校对口专业录取。

第八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移动商务专业,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色盲、口吃、听力受限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资格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转段选拔考核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转段选拔考核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中职学段(含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 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经管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广州校区住宿费900元/生•学年,江门校区住宿费105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学校在籍学生享受各类奖助学资助项目。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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