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9月,隶属于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学校是以培养农牧科技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等院校。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项目验收;2018年,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成为江苏省8所卓越高职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坚持报国兴农,秉承“紧扣农牧产业链办学,紧密结合产学研育人,紧跟区域增长极发展”的办学理念,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生17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439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33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4亿元;已经形成以凤凰路校区、迎宾路校区、红旗大道校区(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和创新大道校区(江苏中药科技园)的四校区办学格局;建有“四区四基地”产教深度融合育人平台,拥有国家实训基地3个和科技创新平台2个、省级科研平台19个、36个院内实训基地和70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在全国高职院校中唯一拥有国家级水禽基因库、省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创新团队和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院校,信息化建设水平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设有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动物药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宠物科技学院、园林园艺学院、水产科技学院、农商管理学院、农业信息学院、农业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共13个二级学院。

2024招生简章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作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2024年继续开展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探索人才选拔新路,选拔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01#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且合格门数达到9门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其中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合格门数达到6门即可申请报考。
02#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注: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的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为准。
03#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第一轮:3月6日至8日,截止时间为3月8日17:00。
第二轮:4月9日9:00至15:00。如我校在第一轮录取工作结束后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二轮向我校申请报名。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我校提交申请,也可通过我校网站(www.jsahvc.edu.cn)点击“提前招生报名入口”向我校提交申请。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3.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后,还须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特长生报名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3月1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递至我校招生就业处。
04#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校采用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政策加分对考生进行考核。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还须参加加试。
1.校测对象为报考我校的全体考生。校测为笔试,考核语文、数学两门课程,命题依据为高中课程标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总分200分。我校负责校测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校测时间为3月17日(周日),校测地点为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凤凰路校区(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
2.加试对象为报考我校的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加试时间为3月17日(周日),加试地点为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凤凰路校区。加试形式与内容见附件中各项目招生办法。加试总分100分,加试合格线60分。
3.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合格门数ⅹ10分计算。
4.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含**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最大的一项分值。
05#录取规则
1.划线原则
(1)普通类考生、艺术类考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单独划线录取。
(2)对于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未被该项目录取的考生,根据其网上报名时的志愿信息按相应录取原则录取。
2.录取原则

06#日程安排

07#领导与监督机制
1.我校纪委全过程参与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我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08#相关事宜
1.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如被录取,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2.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3.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