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单独招生章程》,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政策有关要求,由学校教务处牵头组织单招考试,单招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 600 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各 300 分,即:单招总成绩(600 分)=文化素质测试(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300 分)(其中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单招考试,取得的单招总成绩作为单招录取的依据。
二、考试依据
1.湖南省教育厅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12.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单独招生章程。
三、考试对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下同),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退役军人考生。其中有三类情形可免予考试或部分免予考试。
1.免试考生。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我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可免试直接录取。
2.免文化素质测试考生。退役军人考生可免文化素质测试或可选择以普通学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3.免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 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四、考试内容及成绩组成
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60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各300分,即:单招总成绩(600 分)=文化素质测试(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3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