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学校代码:1331
第三条学校简介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连云港职业大学,1983 年 2 月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在全国率先举起了“高等职业教育” 的旗帜。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连云港职业大学与连云 港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基础上建立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08 年,学校搬入连云港市科教园区,建成了千亩美丽校园。步入新 时代,学校高点站位、谋篇布局,踏上了“高质发展、谋强进位” 的历史新征程,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学校位于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连云港市,坐落 在著名的西游圣境花果山脚下。占地1150亩,建筑面积35万平 方米,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4000余人。 设有9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共11个教学单位。
第四条学校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晨光路2号(所有专业均在此就读)
第五条招生层次:专科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学历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连云港 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学校招生工作总体规划、方案审核、 疑义裁定等。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定各类招生计划、招生咨询、招 生录取等具体招生工作。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主要职责是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调查并处理招生工作中 的各种违规问题,同时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和第三方 多重监督机制。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 统筹考虑江苏省高考报名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发展等因素,结 合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拟定,经审核后,确定提前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四章报名考试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4 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 生物、信息技术10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其中, 报 考校企合作班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达到3 合 格,报考非校企合作班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 绩须达到4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 绩须达到4合格同时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必须合格。
我校艺术类专业只招收美术类考生。
报名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时间
分两轮进行:
第 一 轮:2024年3月6日至3月8日
第二轮:2024年4月9日9:00至15:00
第十五条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gk.jseea.cn) 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按照流程填报志愿。
第十六条志愿填报
考生最多可填报我校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其 中校企合作班和非校企合作班专业二者选择其一,不得兼报; 普 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参加省统考 (美术)考生。
报考校企合作班专业的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网仔细阅读并签 订校企合作班培养协议,录取后不得转入非校企合作班。
第十七条考试办法
除了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外,其余考生均需要参加我校校 测,校测形式为面试、笔试和特长生加试,校测地点为连云港职 业技术学院。
报考校企合作班的考生校测形式为面试,由学校和企业组成 的面试团队与考生交流,考查考生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责任 意识、自我控制能力、团队合作等职业素质,总分300分。
报考非校企合作班的考生校测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长为120 分钟,笔试试卷为语文、数学和综合能力测试综合卷。笔试命题 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我校负责校测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 织工作。笔试总分300分。
考生须在校测前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缴纳校测、 特长生加试费用,并在线打印准考证。
第十八条特长生选拔
我校在2024 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中拟招收20 名有体育特 长的考生,特长生计划包含在我校提前招生总计划内。要求具有 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等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 书或者在高中期间获得相应项目省级体育比赛团体或个人前八 名、地市级体育比赛团体或个人前五名成绩。具体项目及计划为:
序号 | 项 目 | 计划数 |
1 | 排球 | 5 |
2 | 羽毛球 | 5 |
3 | 乒乓球 | 5 |
4 | 跆拳道 | 5 |
1.报考我校校企合作班考生不能申请体育特长生;
2.报考体育特长生考生须参加我校2024年江苏省高职院校 提前招生正常报名,并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填写体育特长生报名 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按照本章程中日程安排要求通 过顺丰速递或中国邮政 EMS 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3.经我校审核并认定的体育特长生须参加我校校测(报考艺术类专业的除外)和特长生加试,缴纳校测和特长生加试费用, 特长生加试方法见《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考 试方法》。
第十九条加分政策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各类荣誉认定和加分
标准如下:
类别 | 类型 | 等级 | 分值 |
政策加分类 | 烈士子女 | 20 | |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 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 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20 | ||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 湾省籍考生(含**户籍考生) | 5 |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10 | ||
综合优秀类 | 高中阶段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 “道德模范”“见义勇为”"三 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 秀共青团员”等称号 | 国家级 | 30 |
省级 | 20 | ||
地市级 | 10 | ||
科技特长类 |
高中阶段获得的学科、科技、创 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证书 | 国家级 | 30 |
省级 | 20 | ||
地市级 | 10 | ||
高中阶段获得职业技能证书 | 中级及以上 | 10 | |
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证书 | 排名前三 | 10 | |
体育特长类 |
高中阶段获得体育竞赛团体前6 名或者个人前3名 | 国家级 | 30 |
省级 | 20 | ||
地市级 | 10 | ||
国家二级运动员 | 国家级 | 30 | |
艺术特长类 | 高中阶段获得艺术大赛证书 | 国家级 | 30 |
省级 | 20 | ||
地市级 | 10 |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8级及以上 | 10 |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并填写加分申 请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按照本章程中日程安排要求 通过顺丰速递或中国邮政 EMS 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2.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不可叠加,按最高级别分值加分;
3.除了政策加分类外,其他加分类别只接受第一轮报考考生, 第二轮报考考生不享受政策加分类外的加分政策;
4.申请加分的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审核 通过后加分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公示;
5.所有符合加分条件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须参加校测(报考 艺术类专业的除外)。
第二十条日程安排
日期 | 日程安排 |
3月6日-8日 |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 管理系统(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 请平台,按照流程填报志愿 |
3月10日前 | 省考试院提供第一轮报考我校的考生合格性考 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 |
3月10日前 | 申请加分和报考体育特长生考生申请材料邮寄 至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
3月13日至15日 | 第一轮报考我校的考生线上缴纳校测费用 |
3月22日 | 第一轮报考我校的考生下载准考证 |
3月24日 | 第一轮报考我校并已缴纳校测费用的考生到校 参加校测和特长生加试 |
3月30日 | 公布第一轮报考我校考生校测成绩 |
4 月 3 日 | 完成第一轮预录取,预录取结果上报省教育考试 院 |
4月8日前 | 公布第二轮招生专业和计划 |
4 月 9 日 | 第二轮志愿填报 |
4月9日前 | 第二轮申请体育特长生考生申请材料邮寄至学 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
4月11日 | 第二轮报考我校的考生线上缴纳校测费用 |
4月12日 | 第二轮报考我校的考生下载准考证 |
4月14日 | 第二轮报考我校并已缴纳校测费用的考生到校 参加校测和特长生加试 |
4月20日 | 公布第二轮报考我校考生校测成绩 |
4月22日 | 完成第二轮预录取,预录取结果上报省教育考试 院 |
5月下旬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本简章所定时间和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提前在学校招生网 向社会公布。我校如第一轮完成公布的招生计划总数,将不再组 织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违规将 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划线原则
普通类考生总成绩=校测成绩+加分赋分
艺术类考生总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加分赋分
体育特长生总成绩=特长生加试成绩+加分赋分
录取控制线根据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特长生分类划线录取, 其中普通类和体育特长生控制线为150 分,艺术类考生省统考 (美术)成绩不低于江苏省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合格线。
第二十四条录取原则
对报考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分 数清”,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择 优录取,结合专业招生计划,分配考生录取专业。如考生报考的 所有专业均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未录满的专业参加 服从志愿录取,原则上不调整专业计划。
申请体育特长生的考生优先录取,同一项目、同一专业录取 人数不超过3名,申请体育特长生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 类或艺术类录取。
第二十五条同分考生的处理
如报考某一专业的考生人数多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并且存 在同分情况,按校测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综合能力测试
成绩辅助排序,如仍然存在同分情况,则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后总分进行排序,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科 目 | 成绩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语文 | 100 | 50 |
数学 | 100 | 50 |
外语 | 100 | 50 |
历史 | 80 | 40 |
物理 | 80 | 40 |
思想政治 | 50 | 25 |
地理 | 50 | 25 |
化学 | 50 | 25 |
生物 | 50 | 25 |
信息技术 | 50 | 25 |
第二十六条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知》 (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规定,我校校测费用 60元/生,特长生加试费用60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我校招生网缴费。
第二十九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 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价费[2014]136号)文 件规定,我校学费收取标准为:文科类4700 元/学年,工科类 5300元/学年,农林类2200元/学年,艺术类6800元/学年,各 专业收费标准已报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备案。根据《江苏省物价 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 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价费〔2002〕369号、苏 财综〔2002〕162号)要求,我校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六人空调 间800元/人/学年,四人空调间1200元/人/学年,住宿费标准 如有调整,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三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
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凡发现弄虚作假者, 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情况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连云港市 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累计年度发放额超过160万。
助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助学金、连云港市助学金、寒暑假路 费补助、勤工助学、残疾学生学费减免等助学政策,年度累计发 放额超过1000万,学生覆盖面超过50%。
助学贷款:考生可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资助部门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享受每年最高额16000 元的助学贷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 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 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 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三十三条 考生材料邮寄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晨光路2 号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石老师, 邮政编码:222000
招生咨询电话:0518-85985555、85985678
招生传真:0518-85985522
电子信箱: lygtczjb@126.com
招生监督电话:0518-85985011
招生监督邮箱: 2113858@qq.com
招生咨询QQ 群:148842768
学校招生网址: http://zb.lygtc.cn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 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 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 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 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负责解释。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2 0 2 4 年 1 月 2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