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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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10:44:55

长江师范学院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 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 2024 年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 发〔2023〕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 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江师范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10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邮编:408100)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学校占地面积1719亩,校舍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学 校系“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学校、“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  市园林式单位”。有“十四五”重庆市重点学科7个,国家级一 流(特色)专业4个、省级 一 流(特色)专业16个,获教 育部二级认证的师范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省级 一流课程74门。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26个,重庆市人文社 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 心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 值3.28亿元,纸质藏书192万册,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 学生活动中心、实习实训场地等教育教学功能完善。与重庆 市涪陵区政府和**清水湾机器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共 建、共享、共管”形式建有慧谷湖科创实验班。现有普通本科 在校学生人数近23000人,专任教师1368人,专任教师中 高级职称563人、博士492 人。有双聘院士2 人、国家级和 重庆市人才称号获得者56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 生导师 115 人。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博士 后科研工作站共3个。化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近五年,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9 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61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批数连续5 年稳居全国高校前 150 名;科研经费连续5年突破1亿元,  教师年均科研经费达10万元左右;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 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重庆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级政府成果奖40余项;学生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1418项、省级奖4807项。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 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 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s://zsb.yznu.edu.cn) 或《2024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 我校招生网(https://zsb.yznu.edu.cn)      和《新生入学须知》上 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照学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退费结算。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 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 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 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 户网( www.cqksy.cn)  、重庆招考信息网( www.cqzk.com.cn)   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 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 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4 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 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 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 招发〔2023〕17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

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 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cqksy.cn)     或重庆招考信息网( www.cqzk.com.cn)查 询 录 取 信 息 。 我 校 录 取 结 束 后 在 招 生 网 (https://zsb.yznu.edu.cn ) 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 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4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 2024年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 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 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 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国家奖助学金:综合测评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经济困难且表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 金5000元/年;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 金45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500元/年)。

2.优秀等级奖学金:特等奖1200元/年; 一等奖600元/年;二等奖200元/年。

3.校长奖学金:用以奖励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突出、为学 校赢得特别声誉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

4.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当地教育主管 部门资助中心咨询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贷款限额最高12000元/年。

5.学费减免:对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学费减免政策。

6.绿色通道: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7.勤工助学:校内设置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8.对应征入伍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资助限额最高12000元/年。

9.退役复学学生专项助学金:助学金3300元/年。

10.其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路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 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江师范 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长江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72792155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邮编:408100)

招生部门: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招生电话: 023-72791999  72792000

学校网址:https://www.yznu.cn

招生网址:https://zsb.yznu.edu.cn

电子邮件:

第二十六条本招生章程由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 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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