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2024年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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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 17:13:39

一、院校名称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88号

三、招生层次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校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自主招生专业23个,招生计划数630人:其中,普通高中学业齐全160人,三校生学业齐全440人,其他考生30人。

 (二)考生类型说明

A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B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C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

(三)一般专业志愿与艺术类专业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缺考者不予录取。

(四)所有专业招收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五)计划调整原则

同一投档阶段,A类考生剩余计划可依次调整给B类和C类上线生源。

同一投档阶段,B类考生剩余计划可依次调整给A类和C类上线生源。

同一投档阶段,C类考生剩余计划可依次调整给B类和A类上线生源。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将以英语语种教学。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二)护理、药学、呼吸治疗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色盲色弱不宜;学前教育专业语言表达缺陷者不宜。

十一、测试安排

(一)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

统一命题科目为《统一入学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其中《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包含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职业技能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统一命题),成绩满分200分。

艺术类校测科目为《素描》,成绩满分200分。

体育类校测成绩满分20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成绩计算:

一般专业总分=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艺体类专业总分=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相应校测科目详见上表)

●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成绩折算方法为:“合格”计100分,“不合格”计50分,七门满分为700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2.录取规则:

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般专业:同分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再同分依次比较“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体类专业:同分情况下按校测成绩(相应校测科目详见上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办法同上。

3.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的前提下调整各专业间计划数,满足考生一专业录取。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成绩计算:

一般专业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艺体类专业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校测成绩(相应校测科目详见上表)

●文化职业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等级进行折算。每门科目的等级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A+为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2.录取规则:

一般专业:合成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折合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卷内“法律道德”模块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体类专业:合成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折合分+专业校测,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比较专业校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办法同上。

3.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前提下调整各专业间计划数,满足考生一专业录取。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成绩计算:

一般专业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艺体类专业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测成绩(相应校测科目详见上表)

2.录取规则:

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般专业:同分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再同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中的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体类专业: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校测成绩和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征集志愿录取办法同上。

3.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的前提下调整各专业间计划数,满足考生一专业录取。

(四)缺考者不予录取。

(五)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校相应专业。具体保送要求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文件)执行。

(六)报考本校、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面试入学”资格(“免笔试、面试入学”录取比例不超过各专业计划的50%)。

1.“免笔试、面试入学”总分=面试成绩(280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20分)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折算方式:国家级奖项获得者计 20分,市级奖项获得者计10分,区级奖项获得者计5分,校级奖项获得者计2分。(各奖项不累加,取最高项)

2.符合“免笔试、面试入学”资格的考生,于3月9日16: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免笔试、面试”面试时间为3月16日,准考证打印详见学校官网。学生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仍须参加笔试。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传播与策划,每生每学年19800元;护理、药学、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呼吸治疗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竞内容制作)、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学前教育,每生每学年21800元;融媒体技术与运营、无人机测绘技术、影视编导、影视多媒体技术,每生每学年23800元;

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每生每学年25800元。

体育类专业:健身指导与管理,每生每学年21800元。

(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

1-5号宿舍楼 5000 元/年(独立卫浴);

6-7号新建宿舍楼 5500 元/年(独立卫浴)。

(沪教委民〔2015〕4 号)

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14元/人;

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为50元/科、其他科目26元/科。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院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686692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aurora-college.cn

招生办官网:zjy.aurora-college.cn

咨询电话:021-66864179,66860766,66861707

微信公众号: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QQ群:663596263

十七、其他须知

(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二)报考我校的学生可于指定时间内至学校官网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官网。

(三)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四)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五)本章程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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