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类考生、“三校生”类考生体能测试方案
1.考试形式:现场考试;
2.考试项目:原地纵跳摸高、立定跳远;
3.考试模式:人工+仪器,现场出成绩,现场确认成绩,对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一次复核;
4.考试方法
(1)原地纵跳摸高:
采用电子仪器测量,考生应在规定的标识区域起跳。
动作规格:准备测试阶段,考生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考生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
测验方法:考生徒手测试不超过三次,每次电子仪器自动记录成绩,触摸到规定的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
注意事项:
①起跳时,考生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
②考生指甲不得超过指尖 0.3厘米;
③考生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
④考生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 2 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2)立定跳远项目:
采用电子仪器测量,在专业测试垫上进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标志线后起跳。
动作规格:双脚站在起跳线后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原地双脚起跳,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验场地。测验时应穿常规运动鞋进行测试。
测验方法:考生徒手测试不超过三次,每次电子仪器自动记录成绩,以跳过规定测试线视为合格。
5.单项指标合格标准:
原地纵跳摸高:男:≥255cm,女:≥220cm。
立定跳远:男:≥200cm,女:≥149cm。
6.赋分方法:考试科目共两项,合计60分。原地纵跳摸高计30分,合格:30分,不合格:0分;立定跳远计30分,合格:30分,不合格: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