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单招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说明:1、填报志愿时以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执行。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经录取后,与统考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收费标准、就业安置、升学考试、入伍参军等方面)。
3、学费、住宿费收、退费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均为4500/年。学生住宿费收取标准(1、2、3、4号楼)六人间800元/生/ 年,八人间6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精神,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具体评定办法、要求、申请流程请参考《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辽地院发(2018)41号】、《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辽地院发(2018)42号】文件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大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到时走“绿色通道”进校学习。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评定办法及工作流程请参照《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辽地院发(2018)43号】文件执行(登录学院官网www.lngc.edu.cn查询)
学费减免: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学费减免的制度执行,孤儿学生可以提出学费、住宿费减免申请,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执行。
5、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不能调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