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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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9:26:03

沧州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沧州航空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786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新海东路。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沧州航空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北省首家航空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所处的渤海新区,东临渤海、北依京津、南望齐鲁,是河北省重点打造的沿海经济增长极。校区占地面积8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可容纳近万名学生学习、生活。学院秉承“德技并修,以人为本,能力为重,质量为要”的育人理念,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的办学道路,充分发挥行业办学的资源优势,打造以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运输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航空运输类专业为优势和特色,电子与信息、装备制造、能源动力与材料、生物与化工等相关专业协调发展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体系。学院已经与中国民航大学等知名航空类高校建立全方位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学院与国内多家大型航空类、智能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化工制药类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可以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就业渠道,保障学生优质就业。

一、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2024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及相关消息,录取结果也可向我院进行查询。

二、录取规则

1.实行按考试类别分类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各类别均根据进档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到所填报专业。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4.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待所有考生专业志愿分配后,若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考生所报考考试类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处理。

5.在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6.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机电设备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航空装备表面处理技术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四肢无残疾。

民航运输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185厘米,女生160-175厘米;考生身材匀称,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双眼矫正视力E表4.6及以上,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色弱。

7.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待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四、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申请免试考生需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1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将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将有关录取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收费标准

学费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院招生计划标注。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沧州航空职业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奖助学金设置

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对于品学兼优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并取得教育部统一颁发的荣誉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对于勤奋好学,家庭贫困的同学,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2200-4400元/年。家庭贫困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新海东路

网址www.czhkzy.com

邮政编码:061180

联系电话:0317-7510777、0317-7982515

学院微信公众号:CZHKGFWX

本章程由沧州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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