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河北省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4523
办学层次:专科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办于1978年,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批准成立,由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兵团工贸学校、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合并组建而成。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服务对兵团的定位要求,2020年学院由乌鲁木齐市整建制迁址第二师铁门关市。
学院占地面积1300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设有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11个,开设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等16个专业大类46个专业。与塔里木大学等3所高校联合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工作。
学院现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培育团队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个,兵团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3个,名班主任工作室1个,名辅导员工作室1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培养对象1人,中国技工院校优秀教师1人,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青年技术岗位标兵1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人1人,中国特色学徒制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1人,天山英才教学名师1人,新疆工匠4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1人,兵团优秀高技能人才2人,兵团青年岗位能手1人,兵团技术能手1人,西部技能之星2人。
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兵团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兵团工贸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兵团职业技能竞赛基地、兵团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制冷与空调项目国家集训基地、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连续承办九届兵团职业技能竞赛,被评为兵团优质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单位、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2021年,入选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通过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验收。2022年,入选新一轮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院校,中外人文交流全媒体产教融合项目合作院校,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首批试点院校。2023年,获批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成功申报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一)已通过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
(二)符合教育部思想政治品德有关规定。
(三)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四)报名时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学院外语教学只设英语语种。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学院2024年河北招生总计划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2024年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现代农业技术、消防救援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智慧水利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煤化工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交通运营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康复治疗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审计、现代物流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融媒体技术与运营、学前教育、社会工作。
三、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四、录取原则
(一)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考试语数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考试两科考试科目有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我院无技能拔尖人才免试专项计划。
五、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学费:3300元/年/生。
住宿费:800元/年/生(6人间)、1000元/年/生(4人间)。
(二)考生被我院录取并报到后,经本人主动申请签订兵团就业协议,签订后可享受以下政策:
1.全额补助学费,三年合计 9900 元;
2.免住宿费,三年合计2400元;
3.教材和交通费补助三年合计3500元。
(三)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
(四)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6-2950666、0996-2953666、
17399115666、17767663888
河北省单独招生咨询QQ群:851107153
学院网址: http://www.b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j.btc.edu.cn/
学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