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云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及重庆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75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大学城校区: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荣昌校区: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城南大道4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简介: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文明校园、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单位。现有大学城校区,荣昌校区正在建设过程中,校园占地面积1600余亩。设有10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统招、13个省(区、市)单招(含分类招生),在校生16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跨省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的考务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单独考试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4年在云南省单独招生专业43个,计划招生255人。具体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别 | 计划数(人) | 学费标准 |
1 | 590102 | 党务工作 | 普高类 | 5 | 6250 |
2 | 590101 | 社会工作 | 6 | 6200 | |
3 | 590201 | 民政服务与管理 | 6 | 6200 | |
4 | 590304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6 | 6200 | |
5 | 5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6 | 6200 | |
6 | 590305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6 | 6200 | |
7 | 440703 | 现代物业管理 | 6 | 6200 | |
8 | 530605 | 市场营销 | 6 | 6200 | |
9 | 530602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6 | 6200 | |
10 | 530503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6 | 6200 | |
11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6 | 6200 | |
12 | 570201 | 商务英语 | 6 | 6200 | |
13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6 | 6200 | |
14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6 | 6200 | |
15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6 | 8000 | |
16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 | 8000 | |
17 | 510203 | 软件技术 | 6 | 8000 | |
18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6 | 8000 | |
19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6 | 7300 | |
20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6 | 8000 | |
21 | 5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6 | 8000 | |
22 | 510301 | 现代通信技术 | 6 | 8000 | |
23 | 510402 | 微电子技术 | 6 | 8000 | |
24 | 510401 | 集成电路技术 | 6 | 8000 | |
25 | 460310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6 | 7300 | |
26 | 460704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6 | 6250 | |
27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6 | 8000 | |
28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6 | 6200 | |
29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6 | 6200 | |
30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6 | 6200 | |
31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6 | 6200 | |
32 | 530101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6 | 7300 | |
33 | 540101 | 旅游管理 | 6 | 6200 | |
34 | 540112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6 | 6200 | |
35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6 | 6200 | |
36 | 590401 | 现代文秘 | 6 | 6200 | |
37 | 550402 |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 | 6 | 6200 | |
38 | 440104 | 园林工程技术 | 6 | 7300 | |
39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6 | 10000 | |
40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6 | 6200 | |
41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6 | 6200 | |
42 | 490215 | 康复工程技术 | 5 | 8000 | |
43 | 520201 | 护理 | 5 | 8125 | |
合计 | 255 |
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3年,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第十三条 填报时间
2024年3月4—6日18:00时,逾期不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第十四条 填报条件
已通过云南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应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十五条 填报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填报本人高职单招志愿。
2.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章程,提前了解我校招生相关规定和要求。
3.高职单招志愿填报应由考生本人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包括考生本人)不得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4.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对采用弄虚作假、资格造假等手段骗取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免试计划等照顾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满分420分,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满分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220分
(1)科目包含: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共计11门。
(2)量化取值:每个科目按考生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
(1)测试形式:综合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
(2)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创新精神、行业认知、职业适应性、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独立思考、解决实际问题等基本能力。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前初选及公示
我校根据报考人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按不低于招生计划2倍的比例,划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资格线,考生达到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资格线方能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资格线及参考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如因考生报考时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错误等,导致提取不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测试安排
(1)网上打印准考证。取得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资格的考生,于2024年3月13日10:00时起登录我校官网(https://zs.cqc.edu.cn)进入“单招系统”,按步骤打印准考证。
(2)测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24年3月16日 | 9:00—17: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注:考试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第七章 录取方式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成绩划线原则。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成绩”的方式计算总分,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排序原则。2024年云南省高职单招录取继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3.同分数考生位次确定方式:平行志愿投档时,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考生所有科目分数均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十八条 成绩公布及复核
2024年3月19日10:00时起,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s://zs.cqc.edu.cn)进入“单招系统”查询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对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
第十九条 结果查询
1.录取结果。2024年4月3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我校招生官网也同步公示录取名单。
2.其他:
(1)我校不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单招申请。
(2)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普通高考体检后方具备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高职单招投档录取期间,我校不再征求考生就读意见或进行拟录取确认,考生应审慎填报高职单招志愿,诚信应考。
(4)确认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云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录取。
第八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及复查
(一)经我校2024年云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入学。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一条 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校级奖学金400~1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岗(500元/月)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二十二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
第二十四条 学生就读校区安排
2024级新生大一年级在荣昌校区就读,大二、三年级回大学城校区就读。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6
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招生网址:https://zs.cqc.edu.cn
电子邮箱:cqczs@cqc.edu.cn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