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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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0 16:08:55
 

我院是2004年5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湘西自治州唯一一所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坐落于湖南省吉首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内,校园占地面积1500余亩,建筑面积24万余平方米,校园建设初步实现了功能布局合理化、教学设施标准化、教学管理信息化、校园环境生态化。学院设有生物工程系、经济贸易系、计算机系、旅游管理系、应用外语系、机电工程系、民族艺术系、交通工程系等11个教学系部25个专业,其中,服装设计专业是省级精品专业,旅游管理、电算会计、畜牧兽医专业是省级教改示范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数控技术、畜牧兽医、服装设计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专业。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特色立品牌,以创新求发展”的办学理念,推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学院在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建立了125个长期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劳动力转移培训十大示范基地”、“全国开展科技扶贫,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先进单位”、“全国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先进单位”、“湖南省教学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等荣誉称号。为保证今年的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学院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805)

2、办学性质:公办

3、层次:大专

4、学制:三年 

5、学院地址:湖南省湘西经济开发区武陵山大道1号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湖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工作的过程和操作程序。

 

第三条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纪检监察、招生处、教务处等相关处室系部领导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成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招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教学系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和工作细则,处理招生各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技术性问题的实施办法。

3、成立单独招生技能测试专家组,成员由有关专家和教学系部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的技能测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系 部

专 业 名 称

代码

层次

学制

招生人数

(人)

学费

(元/年)

科类

经济贸易系

会计电算化

620204

大专

3年

50

3500

文理科、

职高对口

电子商务

620405

大专

3年

30

3500

计算机系

计算机应用技术

590101

大专

3年

70

46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90102

大专

3年

30

4600

动漫设计与制作

590110

大专

3年

30

4600

图形图像制作

590109

大专

3年

30

4600

生物工程系

畜牧兽医

510301

大专

3年

30

3000

园林技术

510202

大专

3年

30

3000

旅游管理系

旅游管理

640101

大专

3年

40

4600

烹饪工艺与营养

640202

大专

3年

30

4600

机电工程系

建筑工程技术

560301

大专

3年

30

4600

机械设计与制造

580101

大专

3年

30

4600

数控技术

580103

大专

3年

40

46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580106

大专

3年

30

4600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580204

大专

3年

30

46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90201

大专

3年

30

4600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580108

大专

3年

30

4600

交通工程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80402

大专

3年

40

4600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580401

大专

3年

30

46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80405

大专

3年

30

3500

应用外语系

应用英语(幼教方向)

660102

大专

3年

40

3500

民族艺术系

服装设计

610204

大专

3年

40

4600

广告设计与制作

670112

大专

3年

30

4600

合   计

 

 

 

 =SUM(ABOVE) 800

 

 

 

第五条 报考条件及要求

单招报考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6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中技)毕业生。要求在2016年秋委开学时,能入校全程学习。

 

第六条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1、高考报名时间、地点。我省高考报名时间统一为2015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应届高中毕业生按高考报名规定到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往届中职(中技)毕业生可直接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参加高考报名。

2、高考报名办法及缴费。来我校报名时,须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高中(或中职、中技)毕业证(本省户籍应届生凭市州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或同等学力证明。高考报名体检费按300元/人收取。

3、单招志愿填报。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全省单招报名时间为 2016年3月21日至4月5日,考生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报考院校选择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3805),再选择相应专业。

 

第七条  考试

单招考试工作是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自行组织。学院按照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命题和组考,考生按报名类别参加考试。

1、考试科目:(1)文化基础考试分值150分(其中英语分值为50分、语文分值为50分、数学分值为50分);(2)技能测试分值为150分,考试分值总分为300分。

2、考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

3、考试地点: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4、考试要求: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单招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第八条  录取

1、录取基本原则。学院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1)我院自行划定分类别、分专业(或专业大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学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3)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和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束后,学院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4)5月20日学院开始发放单招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院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不能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九条 规范单招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1、单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学院成立2016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校级统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单招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履行好学院招生主体责任。

4、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院认真履行单招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单招各环节中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院2016年单招方案和招生简章将于3月18日前在本院网站和湖南省考试招生信息港(http://www.hneeb.cn/)统一进行公布。

5、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学院按照高考要求,认真制订科学、规范和严格的组考方案和考务细则,针对单招考试期间人员大规模聚集的特点,认真制定完善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单招考试的顺利进行。

6、严肃查处单招违规行为。凡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按《*******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规定送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条 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金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十一条 单招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负责部门

招生宣传发动

2015年11月1日前

招生处、各系部

组织考生高考报名

2015年11月1-10日

招生处、各系部

考生填报单招志愿

2016年3月21日-4月5日

招生处、各系部

审核并公布参加单招考试考生名单

2016年4月6日

招生处

考生体检

2016年4月7-8 日

招生处、后勤处、各系部

制定组考方案和考务细则、考试命题、印制试卷

2016年4月10日前

教务处

打印和发放准考证,通知考生

2016年4月14日前

教务处、招生处、各系部

组织考试

2016年4月16日

教务处、招生处、保卫处

公布单招考试成绩

2016年4月20日前

教务处

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2016年4月28日-5月7日

招生处、院办公室

打印录取名册和单招录取情况报告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2016年5月10日前

招生处

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6年5月20日-5月25日

招生处

 

第十二条 附 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2、本章程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3、招生咨询电话:0743-8535333

4、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www.xxmzy.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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