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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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2 11:04:39
第一章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3.办学地址: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4.邮政编码:044000
5.学校网址:http://www.ycptu.edu.cn
 
第二章    招生机构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设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文史 理工 艺术综合
1 520501 煤矿开采技术 5 5   6800
2 520503 矿山机电技术 10 10   6800
3 520904 安全技术与管理 3 2   6800
4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0 10   6500
5 560103 数控技术 3 2   6500
6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10   6500
7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15 15   6500
8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10 10   6500
9 610302 移动通信技术 10 10   6500
10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2   6500
11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10 10   6500
12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2   6500
13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10 10   6500
14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0 10   6500
15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5 5   6500
16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20   6500
17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10 10   6500
18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10 10   6500
19 580304 印刷媒体技术 10 10   6500
20 580301 数字图文信息技术 30 20   6500
21 580201 包装工程技术 3 2   6500
22 630701 市场营销 10 10   6000
23 630903 物流管理 10 10   6000
24 690303 婚庆服务与管理 5 5   6000
25 640105 酒店管理 5 5   6000
26 640101 旅游管理 5 5   6000
27 660202 播音与主持 2 1 2 6500
28 660203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2 1 2 6500
29 690201 民政管理 5 5   6000
30 510114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10 10   6500
31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5 5   6500
32 6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50 50   6500
33 630301 财务管理 5 5   6500
34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3 2   6000
 
第四章  报名及考试
第一条  报考条件
山西省内已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且已经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报名形式:  凭本人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陆密码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4月1日
报名网址: http://www.sxkszx.cn
第二条 考生确认
考生本人于2016年4月9日—10日到运城职业技术学院现场确认及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网上下载)。
(2)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中职毕业生持《毕业结业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3)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A4纸)。
(4)高考数码相片3张。
第三条 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  上午8:30—11:30。
2、考试地点: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机电教学楼。
3、入场要求:考生持身份证进入考场。
第四条 考试成绩确定
1、录取成绩结构
(1)、文化考试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2)、录取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文化考试成绩分值核算
根据考生高中结业成绩,A、B、C三级为合格以上等级,D为不合格等级。各等级分数标准为85分以上(含85分)为A,84-70分(含70分)为B,69-60分(含60分)为C,60分以下为D。
第五章   录 取
第一条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志愿、专业计划录取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人数录满为止。
第二条 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条
     1、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新生入校后学院对考生进行身体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考生待遇
1、奖学金。学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励,奖励项目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凡被我院单独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章    监督机制
我院成立招生纪检检查组,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追究违纪人员责任;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如对录取过程及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八章   联系方式
地 址: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学苑北路
邮 编:044000
电 话(传真):0359-2439999 2439000
监督电话:152967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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