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专业素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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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3 15:04:55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专业素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单独招生工作新途径,选拔出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发展潜能的人才,全面完成本年度单独招生考试考核工作。根据《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整个考试考核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单独招生考核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考核由文化课测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二部分构成。其中,文化课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素养测试分为面试和专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课测试内容及要求。文化课测试实行笔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测试时间150分钟,满分300分;

2.专业素养考核内容及要求

①面试(40分):主要考查:仪容仪表(形象形体)、精神面貌、语言表达、文化素养、逻辑思维、心里素质、社会综合适应能力等。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实际制定具体的面试项目、面试标准和面试要求,时间一般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40分。

②专业适应性测试(6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考察学生对所选专业的认识、学习志向与兴趣、个人爱好特长、未来就业打算和专业潜质及学生对所选专业其他相关素质的展示等;中职毕业生,主要测试专业技能水平(其中会计电算化专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主要考核会计基础与实务,时间90分钟)。各院系具体可根据本专业实际,通过问答、技能展示、专业实操等进行,时间一般10分钟。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60分。

③ 考核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文化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专项加分。

三、工作程序

1.成立组织机构。各院(系)结合招生专业和自身实际,成立专业素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院(系)院长(主任)任组长,有关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组织实施。

2.制定实施细则。各院(系)根据本方案制定各专业具体的实施细则。包括面试及专业适应性测试方式、工作流程、考核范围、评分办法、分值构成、评分表等。

3.推荐命题专家。文化课测试命题专家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专业面试、专业适应性测试命题专家由相关院系推荐,每专业推荐命题专家2-3名。有直系亲属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不得担任命题专家。

4.推荐考评专家

(1)各系(院)按专业推荐考评专家,每个专业按面试、专业适应性测试各推荐考评专家8人。成员构成原则上专业知识方面的考评专家4人,人文、综合知识方面的考评专家4人。考评专家名单确定后由考试考核组密封报学院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已上报的考评专家名单不得更换。密封的考评专家名单在综合素质测试开始前不得启封。

(2) 推荐的考评专家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分析、观察和判断能力,丰富的知识结构和知识水平,一般应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考评组由5—7人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3—5人,考评组人员在专业素养考核当日抽签确定,未被选入的专家作为候补成员。各专业的考评组人员一经确定,在完成所有考生的测试前,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需报学院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5. 确定工作人员。包括:成绩统计、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每个专业推荐统分员2名,一名留在本院系进行统分,另一名交换到其他院系统分。

6.相关人员培训。对命题专家、考评专家、统分、监考、工作人员分别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职责、保密要求、工作流程、成绩统计规范,掌握工作要点,规范操作要领,为做好测试工作奠定基础。

7.组织专家命题

(1)文化课测试由命题、考核组委托专家命题,命题要严格按照普通高考命题、考试要求,做好出题、保密工作。

(2)各院系专业面试、专业适应性测试由院系推荐的命题专家命题,命题时应按专业分别命制面试、专业适应性测试A、B卷试题,分别装袋,同时制定评分标准,经审查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专用章。于4月8日下午送交学院保密室,由专人保管。

(3)已密封的试题不得更改,在专业素养测试前不得启封。

8.考评专家考核

(1)专家评分。每位专家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分别对考生的面试及专业适应性测试进行评分。

(2)分值统计。所有专家评委对考生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如最高分和最低分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3)评分结果不解释。

9.统计上报成绩。统分员负责统计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一小时内报学院保密组。

四、单招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

2016年4月10日(暂定)。

文化课测试时间:上午8:30--11:30;

面试、专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下午:13:30--18:30。

2、考核地点

由各院系确定本专业的考核地点,命题考核组统一公布。

五、考核组织及要求

1.考核组织

(1)考核准备。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素养考核细则要求,设置测试区(室)、候考区(室)和家长休息室。提前布置、整理好测试室和候考室。做好面试、专业适应性测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测试过程、抽签程序及用具、测试材料、测试用具、测试表格等方面。

(2)考生组织。在考核开始前,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到本专业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考核顺序;考核区设专人值守,除专家组成员、纪检监察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出入;未进行考核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考核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

(3)试题确定。在专业素养考核前,学院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用试题,由考务人员及纪检监察人员共同将考核试题送达各专业考核点,未被选入的考核试题作为候补试题。

(4)考评组确定。在专业素养考核当日,推荐的所有考评专家必须按时到位,由命题考核组抽签确定考核组成员,未被选入的专家作为候补成员。各招生专业的考评专家组一经确定,在完成所有考生的测试前,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需报学院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5)考核实施。

(1)面试:按照考生抽签的顺序由专家考评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

(2)专业适应性测试:由专家考评组按照抽签顺序逐一进行测试。

2.考核要求

为保证考核过程顺利进行,要求做到:

(1)考核过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考核环境宽松、和谐。

(3)考核专家应和蔼、礼貌地对待每一位考生,关心、爱护考生。

(4)考核专家应认真听取考生的答题陈述,不得粗暴地打断考生的答题,如果确实需要考生中断答题,则应采取恰当方式和时机向考生提出。

(5)在考核过程中,考核专家不得对考生品头论足,不刁难、讽刺考生。

(6)如在考核过程中发现考生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通知医务人员进行诊治。

(7)各院系要根据本部门具体要求书写考试明白纸,发给考生或在明显位置进行张贴,让考生和家长明白工作要求和进程。

(8)如在考核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考核专家应终止其考核并及时向主考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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